2018处置非法集资会议:要果断处置庞氏骗局

  2月24日,2018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将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对一些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庞氏骗局,各地要果断处置、坚决打击。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当前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总量仍居高位,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等地区案件集中,类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批发零售、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风险突出,非法集资方式、手段不断翻新,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提出,2018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与考核问责,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防控本行业领域风险,严防监管真空,做到监管全覆盖。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增强合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深入研究新问题,总结规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三是推动妥善处置化解风险。督促各地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陈案,协同处置好跨省案件,妥善化解风险隐患。对一些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庞氏骗局,各地要果断处置、坚决打击。

四是加强监测预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进一步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地方政府要加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和实施力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互联网风险防控,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蔓延的势头。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2018年联席会议将继续组织开展3项重点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拍摄老年人题材、农村题材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继续加大在中央电视台投放力度。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群众识别能力和风险意识。

会议同时认为,近年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联席会议研究起草《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建立京津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协调机制,将非法集资人纳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推动全国各地成立了省市县三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员、经费保障。

二是推动大案要案和陈案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推动各地及时打击处置了“e租宝”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全面排查陈案积案,加快处置进程,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连续5年组织各地开展全国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大数据排查重大风险线索,就利用“金融互助”“预付卡”非法集资等苗头性风险向社会公开警示,推动各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打早打小。

四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连续5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等活动。加大在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播放力度,提升宣传质效。

“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摆在防控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重要位置,按照国发59号文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减少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会议强调。

本文转载自澎湃新闻,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发布方立场无关。发布方不对其中包含或引用的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于任何因直接或间接采用、转载本信息造成的损失,发布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本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与发布方联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