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飞驰人生》中,赛车手张驰与观察员孙宇强是完美搭档,他们在赛车界叱咤风云,体验着速度与激情,然而现实中发生类似的剧情,却为他们带来了法律的惩罚......
正所谓
有因↓↓↓↓↓↓
必有果↓↓↓↓↓↓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案情与电影剧情有“异曲同工之妙”,一起走进今天的以案说法。
案件速递
(本案件中均采用化名)
花花正在考取,驾照科目二的练习期间,强强看着花花每天练车辛苦,提出晚上一起吃饭放松一下,晚饭过程中 俩人有说有笑,不知不觉喝了几瓶啤酒,饭后回家时,强强就提出让花花开车,并将车钥匙交给了花花。
通过科目一的学习,花花知道自己没有驾照,并且饮酒后不能开车,但还是跃跃欲试接过了车钥匙,开车载着强强驶向回家的方向。
途中,执勤的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花花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随后交由交警部门处理,经过鉴定,花花的血醇浓度,已超过了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强强明知花花没有驾照,并且饮酒,仍建议花花开车,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警已对强强进行,行政处罚并吊销其驾照,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花花提起公诉。法条链接
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持证上路 文明驾驶
安全你我他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