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這對朋友因合夥生意反目,20年後重歸於好

一宗橫跨20年的執行舊案,在清新區人民法院前後數任承辦人的不懈努力和“情感攻勢”下,日前終於執結,因案反目的原被告也重歸於好,握手言和。

好友陌路

謝某原是某磚廠的合夥人,與其他合夥人拆夥後,改與朋友湯某合夥經營。湯某以14萬元入夥磚廠,雙方各佔50%的份額,共同經營。但由於理念不同,雙方在經營過程中矛盾不斷,3年後磚廠停產。

湯某認為,謝某隱瞞磚廠經營狀況不佳誆騙其入夥磚廠,而謝某則認為,湯某私自處置了磚廠的財產,雙方的矛盾日益尖銳。最終,湯某因磚廠外債承擔和財產分割等問題訴至法院。2000年5月,清遠中院終審判決謝某須向湯某歸還各項費用約75000元。

執行無果

案件於2000年進入執行程序,但謝某一直拒絕履行義務。截至2020年,歷時20年,歷經5名執行人員,謝某應還款項已累計到325000元。期間,執行人員對謝某本人採取了包括限高、列入失信名單、數次拘留等措施,並對謝某名下的房屋、土地進行查封拍賣,但由於土地使用性質限制和房屋無人競拍等原因,案件執行進入了死衚衕。

巧解心結

2019年底,經湯某申請,該案再次恢復執行。執行法官認為,謝某的態度一直很強硬,拒絕履行義務,與湯某的對立情緒也愈加嚴重,要想真正做到“事了人和”,不僅要著眼於案件本身,更要找到矛盾雙方內心的癥結所在,化解積怨。

2020年春節前夕,湯某到法院提交案件資料,執行法官和他拉起了家常,湯某感嘆說該案執行了20年,自己與謝某也因此事斷交,已經很久沒有聯繫了。執行法官從湯某的話裡敏銳地捕抓到他對謝某的牴觸情緒已明顯軟化,果斷採取“情感攻勢”,提出能否拿出誠意與謝某和解此案,併力數兩人過去多年的好友情誼,希望爭取早日結案,兩人繼續昔日友誼,湯某連聲表示同意。

隨後,執行法官多次對謝某做工作,謝某表示願意和解,但目前沒有能力還款。執行法官又從側面出擊,先後與謝某妻子、兒子、女兒、女婿耐心解釋法律,說明不履行判決的後果,動員他們為謝某著想,做好他的思想工作,拿出誠意化解矛盾。

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謝、湯兩人終於在2020年春節前夕達成執行和解,湯某自願放棄了近180000元的利息和遲延履行費用,由謝某女婿代為向湯某支付欠款及利息145000元,化解了兩人長達20年的糾紛,恢復了好友關係,案件執行完畢。

【記者】賀歡

【通訊員】江綺雯 陳鍵

【作者】 賀歡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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