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選重疾險時不容忽略的問題

挑選重疾險時不容忽略的問題

今天的講堂呢,我們將要歸納總結一下在挑選重疾險時一些不容忽略的問題。這些問題將圍繞一個最重要的核心原則展開,那就是——抓保障重點,不要過分關注產品的“噱頭”,用較少的保費,換較高的保險保障。

1. 優先考慮家庭經濟情況,再選產品

選擇重疾險產品,應該優先考慮家庭的經濟情況,也就是每年用於購買保障型保險的保費預算有多少。通常這個數字不能超過年收入的10%,否則會給生活造成較大的經濟壓力。在家庭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應優先買足保額,再考慮產品的其他特性。

2. 考慮自己需不需要身故保障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消費型的重疾險產品,它們不包含身故賠償責任,保費價格比包含身故賠償責任的重疾險(俗稱“返本型重疾險”)便宜不少。如果購買重疾險單純是為了補償治療費用開支和收入損失,而不需要彌補身故給家庭造成的損失,那麼一份不包含身故賠償責任的消費型重疾也是比較合適的。但是,返本型重疾險把身故和重疾賠償責任捆綁在一起,價格是要比分別購買一份重疾險和一份壽險要划算一些的。所以,究竟要選擇什麼樣的產品,關鍵要看投保人對於身故保障有什麼樣的需求。

3. 一年期定期重疾險只是看上去便宜

一年期的定期重疾險看上去便宜,但卻沒有很多人想象中那麼美好。首先,一年期定期重疾險的保費是隨著年齡逐年增長的,雖然在年輕時看上去很便宜,但是在老年時會非常貴。而且,這種定期重疾險沒有保證續保條件,可能會導致被保險人在中期因為身體出現一些問題而不能進行續保。如果有的朋友沒有購買長期重疾險,單純想依靠一年期的定期重疾險來保障自己終身患重大疾病的風險,困難是非常大的。因此,一年期定期重疾險僅可以用作補充,而不能用來“保底”。

4. 分組多次重疾,看疾病分組是否科學

選擇分組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有兩個問題需要關注,第一是要關注產品的價格是否合理,是不是較單次賠付的產品沒有增加太多(如果增幅在10%左右屬於比較合理的水平);第二是要關注產品的疾病分組是否科學,如果把幾種高發的重疾分在不同的組別中,產品的設計就更加合理,因為被保險人在理賠過一種重疾之後,有更大的概率令另外一種重疾落在不同的分組當中。

5. 癌症多次賠付關鍵要看價格

保障癌症持續、復發和擴散的癌症多次賠付是非常實用的一種設計,我個人很喜歡,預計也將是未來重疾險產品發展的一個主要趨勢和標配,但關鍵還是要看這類產品的價格是不是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如果比單次賠付的產品貴10%左右則可以接受。

6. 心臟病、中風多次賠付有一定的實用性

目前市面上一些重疾險產品包含心臟病、中風多次賠付,這種產品特性是很實用的一種設計,因為心臟病、中風和癌症一樣,也是發病率很高的疾病。但是目前市面上的這類產品,只是可以對心臟病和中風進行一次額外的賠償,而不保障心臟病和中風的復發,這也使它們的實用性打了一定的折扣。如果這項額外責任所增加的保費在5%之內就比較合理,家族有心臟病或腦中風病史的朋友也可以優先考慮這類產品。

7. 擁有分紅的重疾險可以抵禦通脹

有些朋友會說,今天我買一份50萬人民幣保額的重疾險,到了幾十年後要使用的時候,由於貨幣貶值,50萬人民幣的購買力可能連20萬都不到了,這該怎麼辦?除了在一開始就購買更高額度的保額之外,另外一種方法就是選擇可以分紅的重疾險。可分紅的重疾險可以使產品的保額不斷提升,從一定程度上抵禦貨幣的通貨膨脹。這種在重疾險上增加分紅的設置還是比較科學和合理的,但是有一點需要強調的就是,分紅都是非保證的,以後究竟能拿到多少分紅都是不確定的,因此在挑選分紅重疾險時不應過分關注計劃書上演示的分紅金額。

8. 非主要賠償責任只是錦上添花

請大家記得,所有非主要賠償責任的產品特點,能起到一定的錦上添花的作用,但消費者不應被那些“噱頭”所迷惑,關鍵還是花較少的保費,來獲得較高的保額。如果說為了購買那些產品的“噱頭”而付出了較高保費,很顯然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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