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露天烧烤、不室外就餐...芝罘区综合执法局给广大市民写信

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3日讯(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记者 曲彩云 通讯员 李磊 黄阚 摄影报道)“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在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窗外,不要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镇容貌的物品,也请不要在城镇道路两侧的护栏、线杆、树木、绿篱等处吊挂杂物或者晾晒衣物……”这是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写给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不露天烧烤、不室外就餐...芝罘区综合执法局给广大市民写信

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活动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符合市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实事好事。为打造整洁规范、靓丽和谐、宜人宜居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对违反相关要求的行为依法予以整治、查处,而在整治、查处之前,该局采取人性化执法,写给广大市民一封信。

不露天烧烤、不室外就餐...芝罘区综合执法局给广大市民写信

这封信在十一个方面对市民提出了希望,除了上面提到的两条,还有“不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或者刻画;城镇道路两侧的经营者不超出门窗或者外墙摆卖商品;单位和个人不占用城镇道路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等非交通活动;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或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对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密闭措施,不造成泄漏或者遗撒;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保持回收场所整洁,对存储场所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乱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设置户外广告牌、牌匾标识、标语牌、指示牌、画廊、橱窗、霓虹灯、灯箱、条幅、旗帜、显示屏幕、充气装置和实物造型等,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不遮挡、影响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不妨碍交通通行。对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城镇容貌的,设置单位及时整修、清洗或者更换,对有安全隐患的,加固或者拆除;辖区内所有饭店、烧烤(餐饮)店不露天烧烤,不室外就餐,不将桌椅餐凳、经营工具等物品摆放于店外,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定期维护,使油烟排放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塑料袋、饮料瓶(盒)等废弃物;按规定倾倒垃圾、污水;按规定从事烧烤经营;不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其他损害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等。

不露天烧烤、不室外就餐...芝罘区综合执法局给广大市民写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同行,共同为建设和谐宜居、美丽幸福的城市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责任编辑:徐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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