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业务员以办保险为名骗取250万元

近日,徐水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保险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离职业务员以办保险为名骗取250万元


该案中,被告人刘某原为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因个人原因辞职待业,后仍声称自己为该保险公司业务员,以办理保险为名,用伪造的保险单、分红保险红利通知书等骗取被害人信任。同时,刘某以高利分红为诱饵,诱惑被害人购买大额商业保险,先后共骗取汪某、赵某等13名被害人共计250余万元,骗取钱财均用于个人挥霍。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以诈骗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进行公开审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且案发后退还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不受侵犯,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及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购买商业保险成为个人理财投资常见的一种选择。购买商业保险后,人们期望不仅能解决医疗、意外等保障问题,还能得到一定的经济收益,但是由于缺乏理财投资经验,轻信于人,导致上当受骗钱财损失。以上这篇案例,提醒大家购买商业保险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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