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琢磨歷史:玉里看中國》連載(廿七)

摘要

官制的變化史就是君主與下屬角力的歷史,當君主覺得現有最高行政系統越來越不好駕馭,就會加以改變。改變的方法,總是賦予一個處於現系統外的君主的秘書機構或諮詢機構以事權,並以之架空權力中心,從而形成新的行政結構。實際就是加強君權,然後運行數百年再來一次,週而復始。

歷代官員薪酬體系演化也有一個規律:我們可以看到官員合法收入的多寡,與官制的演化正好呈反向。以內閣製為界,之前是官員們的高薪時代,之後是官員們的低薪時代。

第二編 第五章 貴人的寶玉

  • 第一節、貴人何在

一、官制的演變

中國歷史裡常有貴人之說,玉就是貴人們專屬的東西,直到清朝以前各朝都是明文規定“庶人不得用玉”。庶人就是普通老百姓,即使你家財萬貫只要身屬庶民也不能使用玉器。當然在真實歷史生活中財主戴戴玉也是常事,不過一旦遇到被人整的狀態,這會是一個現成的“僭越”罪名。那麼玉就是與庶人相對應的貴人才能使用的,貴人都是什麼人呢?直白地說貴人就是“大人”,也就是官們。說到中國歷史上的官,很多人又都是評書和戲曲所給予的模稜兩可的概念,什麼“相爺”啊、“太師爺”啊,其實這些官名跟他們在歷史上的真相差的好遠呢。中國歷史裡的官制是個什麼樣呢?

中國的官制從周代開始經歷了數次成體系的變化,這些變化沿三條主線進行:一、行政體系即權力核心;二、官級體系;三、薪俸體系。這些變化把中國古代史分為了兩個階段:貴族時代和官僚時代。一個立體結構已經出現,有些複雜了是吧?我們用一張表來形象地說明:


《琢磨歷史:玉里看中國》連載(廿七)

我們需要對本表做一些說明:

一、中國歷史王朝的行政系統由官與吏構成,兩千多年來官制不停演化而吏制基本不變。道理很簡單,吏相當於如今的基層公務員,基層公務員是有編制吃財政飯的,而古代的吏卻是非編人員不由財政供養。

二、秩石制的特點有兩個:1、直接用俸祿代表職務等級,三公就是萬石,郡守就是兩千石。2、級別只跟職務對應不綁定人,離開職務就什麼都不是,哪怕是三公丁憂也立刻變白身,孝滿後被任為郡守就只是個兩千石。

三、品級制與秩石制最大的不同是造就了職務級別和行政級別兩個身份標籤,職務沒有了你的行政級別還在哪怕是退休了,用現代話說就是有“正科級科員”和“副局級退休幹部”存在了。

通過這張表,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官制的變化史就是君主與下屬角力的歷史,當君主覺得現有最高行政系統越來越不好駕馭,就會加以改變。改變的方法,總是賦予一個處於現系統外的君主的秘書機構或諮詢機構以事權,並以之架空權力中心,從而形成新的行政結構。實際就是加強君權,然後運行數百年再來一次,週而復始

西周至春秋,各諸侯國的統治階層嚴格在貴族中產生,最高的執政者(各國稱呼不一)通常為公族,事實上多是公子(即國君的兄弟),這種結構必然造成篡弒行為頻發並被視為正常。因為對卿、士階層來說,既然掌實權的同族取代國君不導致國家“變姓”,那就也無不可,於是國君們必然要開始想辦法扭轉這個結構。戰國時期作為政治實驗,一批平民政治家開始登上王國的最高權力舞臺,象鄒衍、蘇秦、張儀、呂不韋等,這些人非貴族更非宗室,權力是國君所給,很難向國君發難,反之國君想去掉他是很容易的事,這種結構的好處顯而易見。因此,發展到秦統一天下時官制的貴族時代就讓位給了官僚時代。

在漢代,行政權力的核心在三公,三公在西漢指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在東漢指的是太尉、司徒和司空。三公的行政管理模式是開府制,所謂的開府制就是一定級別的行政長官擁有組建私屬於自己的行政機構的權利,這個機構擁有各個行政部門,完全為其所屬的長官服務。機構中的官員由長官任命國家予以承認,形象地說就是在皇帝的中央政府中,還有著幾個小一號的政府,而這些小號政府才是帝國運行的基礎。這種結構的弊端也是很明顯的,它易產生皇帝之外的權力中心。不過我們也可以理解,一方面這是貴族執政階段的遺緒,另一方面君主要用平民取代貴族就一定要給其權、立其威。開府制施行了五、六百年,到南、北朝已成濫觴。刺史一級皆開府,而各種的“都督某某州諸軍事”所開的軍府更是成了政變的策源地。可以想象皇帝一定是不甘於如此的,因此從東漢後期開始,新的官制就又開始醞釀了。

在這裡我們必須釐清一個概念,我們常說“官宦”,其實官與宦是不一樣的,宦更不是太監的意思。宦指的是為皇帝個人服務,完全從屬於皇帝的那部分官,是皇帝的私人。東漢後期開始,世家子弟大量充當宦職——那便是大批的郎官,以至於發展到最後名門子弟必須從郎官出身。而容納郎官的機構便是臺省,尚書省實際是皇帝最為信賴和直接控制的秘書處。為抑制開府,皇帝逐漸賦予這個秘書處以行政事權,慢慢地相權便轉移到了臺省,於是官僚時代的第一次官制大變革產生,那就是三省六部制。所以後世六部中有大量的以郎為名的官職:侍郎、郎中、員外郎等。與此同時,為順應新的行政體系,官員的等級體系複雜化了,品級制代替了簡陋的秩石制,同時一個官員身上可以有多種帶有級別的稱號:有官職、有爵位、有勳位。開府逐漸成為一種榮銜的名稱:在唐、宋兩代“開府儀同三司”是最高的勳位。你看,皇帝不是一味蠻幹的,你把官員們的權力縮小了,就要造出一堆的噱頭來給他們充面子,不是嗎。

在三省六部制下沒有宰相這個正式職務了,皇帝把這個最能匯聚權力的官職虛化和眾化了。唐前期還以三省的首長為宰相之任形成宰相團體,到後來一直到宋都以“同平章事”行宰相之任,那更是直接點明瞭:皇帝讓你跟著商量事你就是宰相,不讓你跟著商量事你就不是宰相。而作為行政中樞的三省實質全是可以直接秉承皇帝意志的機構:中書省是秘書處、門下省是審核處、尚書省是行動處。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行動處越發做大,宰相人選多來自左、右僕射。說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實際倒象尚書省代管了中書、門下兩省,因為行政資源都集中在尚書省的六部,新的權力中心又開始形成。

《琢磨歷史:玉里看中國》連載(廿七)

王安石畫像

掀起了宋代最大黨政的王安石即從翰林學士起家。有宋一代,翰林學士位置上文星燦爛,幾乎無一人不是當時的文化領袖。

於是皇帝又開始行動了,從北宋開始一個品級並不高的官職成了文臣趨之若鶩的職務——翰林學士。宋代的翰林學士和清代不同,是真正的皇帝大秘,可以參與諮詢皇帝籌劃的各種政治事件並最終執筆草詔。在宋代擔任翰林學士就意味著是皇帝最看重的親信,未來拜相的幾率與別人比何止倍蓰。同時,宋代皇帝大量任命使職以侵奪六部事權,有宋一代實際上尚書、侍郎等部職幾乎等於榮銜,而各種“宣撫使”、“經略使”、“轉運使”才是真正代表行政職權的官銜。皇帝把形勢發展到這個地步,三省六部制也就接近尾聲了。

結束三省六部制的是明太祖朱元璋,作為一個極不喜歡分享權力,以及極度猜疑別人覬覦權力的草根皇帝,他註定不會採用可能形成皇帝以外權力中心的制度設計。因此建國不久就摒棄了實際早就被架空的三省,而代之以內閣,但同時保留了作為執行機構的六部。何謂內閣,若干大學士組成,大學士分管各部,內閣直接對皇帝負責。這意味著什麼:首先,內閣名“內”便擺明了其“宦”的身份,加以學士之名,無疑它是皇帝直屬的秘書處;其次,拿掉能統管六部的尚書省而讓大學士分管各部,也就是說從名義和實質上都不再有宰相了,“閣老”只是皇帝管理六部的“分身”而已。到了這種制度設計水平,皇權的強大和穩固是沒有問題了,所以嚴嵩父子擅權到那種地步,皇帝一聲令下便土崩瓦解。

按說“內閣”制已經很到位了,皇帝們已經不需要再做什麼官制改革了,不過有時候歷史的必然性上往往附著著一些偶然性,一個偶然性讓中國古代官制在清雍正皇帝時完成了最後一次變革。

清前期承明“內閣”制,到了雍正即位,由於康熙後期九子奪嫡的激烈政爭,雍正新朝的內閣是各政治派別進行代理人戰爭的場所,包括皇帝的宿敵們。雍正是一個有抱負且勤勉的帝王,他要實行一系列的改革來充實國庫,但內閣完全不聽他的指揮,那麼繞開內閣另起爐灶就是必然的選擇。此時西北的戰事給了雍正最好的藉口,一個貌似諮詢、秘書機構的“軍機處”成立了,屬於皇帝嫡系的內閣成員都進了軍機處,而政敵們都留在內閣享受宰輔的虛名。後面的事如何呢?大家都知道,仗打完了,但戰時機構軍機處留下了,軍機大臣成了清朝後200餘年的實際宰輔,內閣留下的影子就是軍機大臣擁有了大學士頭銜就能被稱為“中堂”——和以前的“開府”一樣成了至高的榮銜。

二.古代官員的收入

歷代官員薪酬體系演化也有一個規律:我們可以看到官員合法收入的多寡,與官制的演化正好呈反向。以內閣製為界,之前是官員們的高薪時代,之後是官員們的低薪時代。

先說漢代,漢代制度相對粗陋,粗陋到秩石制下官員的級別直接以其收入水平來顯示。官員的薪酬就是簡單的工資,但它並不是真的按級別所稱的“萬石”、“兩千石”來給。它是一種月薪制,在西漢前期以穀物發放,西漢後期以貨幣發放到東漢變為以半錢半谷發放。以最高級別的三公來說,在西漢前期月薪是350斛谷、西漢後期是60000錢相當於600斛谷、東漢是175斛谷加17500錢總計合350斛谷。漢代的制度在我們看來極為簡明易行,但它有一個大問題,就是不管做到多大的官,實際也是個吃死工資的工薪族。這顯然是不符合官員的利益和心理需求的,於是經過幾百年演化成了唐代的制度。

制度總是制度總是往復雜化發展,到唐代官員的收入已經由“祿俸田役”四方構成。祿是祿米,是以糧食形式發放的年薪;俸是俸料錢,包括俸錢、食料、雜用、課錢四部分,這是官員的月收入,其中俸錢相當於工資,其它相當於餐補、車補、XX補;田是朝廷給予官員的與職務、品級掛鉤的土地,分為“職田”和“公廨田”。“職田”是與官員品級掛鉤的,你做到什麼級別的官就劃給你相應大小的土地,這塊土地上的地租和經濟收益歸你所有。“公廨田”是與職務掛鉤的,你做什麼部門的領導就可以支配歸屬該部門的一塊土地。此土地上產生的地租和經濟收入,朝廷規定一半歸你、另一半用於該部門的辦公費用;役是朝廷根據官員級別為其提供的人力服務,類似於現在的服務員、警衛員、廚師等等,其中有些用不了的富餘人員朝廷就直接折現按月發放給官員(就是俸中的課錢)。

宋基本承唐制,但出於優待文臣的王朝理念和高薪養廉的思想,宋代官員的高薪達到了駭人聽聞的程度。拿最高級的文官的月俸做比,唐開元時一品月俸是8000錢已經不低了,而宋代最高級別的使相的月正俸居然高達40萬錢。就唐宋制度來看,這個時期朝廷實際已經把官員,特別是高官階層定型為既得利益集團。除了現金和糧食外,連土地和人這兩種“王土王臣”,只要進入了這個集團也可以輕鬆共享並獲取收益。但是,相應地我們要承認,在這樣一套看似極不公正和特權合法主義的制度下,唐宋兩朝的腐敗情況在封建王朝中是不很嚴重的。

明清兩代以薄俸著稱,薄到什麼程度?首先,明清官員在制度上只有歲俸了,而職田、力役這類收益取消了;其次,正俸極低,以最高級別文官來說:明代正一品本色俸204.82兩/年、外加折色俸712.8兩/年、合計917.62兩/年;清代正一品正俸180兩/年、外加180斛祿米/年。很顯然這種收入是很不靠譜的,實際官員們誰也不靠工資活著,那麼靠什麼呢,途徑有四個:

1、如果能得到封爵或封邑那就躋身合法豪門,尤其明代,朱元璋對官員們極為吝嗇但對有封爵的自家人還是很大方的。

2、皇帝對親信大臣會賜予大批的田莊使其成為大地主、大富豪,當然一旦惹惱皇帝奪回賜莊也是常事。

3、公開化的灰色收入,如地方對京官的“冰碳敬”、地方一把手的“耗羨銀”,以及後來制度化的普遍的“養廉銀”。

4、大規模的、全體制性的貪、腐。

我們可以看出,明清的制度設計體現出皇權已經控制一切:按制度來官員就都是窮人,但“千里當官為掙錢”,想掙錢?好!四條道實際都是靠皇帝的恩賜和默許,一旦皇帝翻臉不但財富喪失,連性命都可能丟掉。因此,明清兩代看似在制度上是低工資的,實際上緊抱皇帝大腿的官員們是最富有的,當然吏治也是最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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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員收入概況

以上就是中國歷史裡官制的演變,貴人們就在這個演變過程裡浮浮沉沉,戴著那些專屬於他們的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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