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名單

商務部26日發佈了《關於組織做好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名單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做好《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2020年第12號)的落實工作,現就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名單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請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本地防疫物資生產企業自願填報有關表格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填寫附件1,醫用口罩等5類醫療物資生產企業填寫附件2)。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本地醫療物資商業出口工作機制有關成員單位初步審核後,以工作機制辦公室名義(本地商務主管部門代章)將彙總表(含電子版)統一報送至國家醫療物資商業出口工作機制辦公室(商務部外貿司),同時抄送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原則上每週報送一次,截止時間為每週三17:00。

附件:1.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清單

2.取得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醫療物資生產企業清單

國家醫療物資商業出口工作機制辦公室

2020年4月26日

商務部: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名單
商務部: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名單
商務部: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註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名單

(來源:商務微新聞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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