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昌府区法院3天审理125件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鲁网4月22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李明玉)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蒋国强依法审理125件民事案件,仅用3天时间,平均1件案件庭审时长仅7分钟。

据了解,这125件民事案件均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原告购买被告房产,被告在交付房屋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房产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材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缴纳购房款,但被告未按约定时间将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手续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原告起诉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前,蒋法官对案件材料进行了仔细审阅,整理出庭审重点,列清庭审提纲,并将125件案件分为5批,用3天时间进行集中审理。法官助理对125件案件开庭具体时间进行梳理固定并集中送达,通知当事人严格按照排期时间按时参加庭审。

4月15日上午8:40,第一批原告和被告全部到庭,蒋法官向当事人当庭释明依法集中审理,并征求到庭当事人意见。上午9:00庭审开始,第一位原告坐上原告席,整个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有序进行。第一件案件庭审程序结束后,其余原告对庭审流程和案件争议点都有了初步了解,轮到自己时能直接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和质证,快速厘清案件事实,完成庭审程序。庭审中,书记员在事先准备好的笔录草稿上,对应操作,每完成一案笔录即刻打印,对应当事人双方核对无异后确认签字。

125件案件,3天庭审,耗时仅15个小时即全部审理完毕,极大地提高了庭审工作效率。蒋法官表示,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125件案件的法律文书制作并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力争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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