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呼聲:
本人於2019年12月21日與薈傑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合同期到2020年1月15日合同期滿後該公司只支付了12月份的工資剩餘的工資未結清在本人一再催促下於2020年4月7日支付了一月份的工資但加班費未予結算還存在亂扣錢的現象現在該公司要求本人一星期內必須到公司簽字(該公司位於武漢市東西湖區)才能發放加班費
武漢市東西湖區
網民朋友,您好!我區勞動監察大隊與您核實,您表示拖欠的加班費已於2020年4月1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事情已得到解決。
回覆時間:2020-04-23 15:06
來源:地方領導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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