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專家:當CRS遇到反避稅條款,何去何從?

在專項扣除中,我們關心的房租、房貸和養老,哪些能扣除?當CRS遇上個稅改革中的反避稅條款,有海外收入的人士該何去何從?

房貸、房租和養老

在專項扣除中,比如買房的貸款利息、房租租金,以及最近在聊的養老,具體執行起來哪些費用能扣除,哪些不能扣除?是主動申報,還是要索取發票呢?

房貸、房租

比如,在房貸這部分是2選1。一個是你的房租的租金可以扣除,另外一個是房貸的利息可以扣除。那麼,什麼樣的房租、房貸可以扣除呢?

從政策的導向來說,假如你已經有了四套房子,那你第五套房子的貸款利息是絕對不可能扣的。但如果這是你的首套置業,是剛需的貸款利息,應該是可以扣的。房租也是應該允許扣除的,因為它也是一項基本生活需要。

房貸這種事情,其實是不需要發票的,銀行會為你提供信息。我們在上期分享中提到,個人身份證號已經成為了每個人的納稅識別號,與身份證號相關聯的各個部門的信息,稅務部門都能夠抓取。

現在,有十多個部門是有義務向稅務部門提供這些信息的。比如,你現在購買的是第一套房,那麼你每月貸款的利息不用你去提供,銀行會直接提供給稅務部門。

養老

養老的信息,相對來說就更加不容易採集了。

假設一位老人有三位子女,三位子女每個月都會向老人支付養老金,這種情況要如何扣除呢?

我個人估計,應該不會據實扣除,可能是標準扣除(目前是每月2000元的標準),這樣的操作可能更容易被接受。據實扣除的操作比較麻煩。根據各地不同的贍養標制定出一個標準扣除,操作性可能會更強。

但如果有人說我就是有能力,一個月給老人10萬元,這就很容易出現變相避稅的情況。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供大家參考,最後要以國家制定的實施細則為準。

當CRS遇到反避稅

當CRS遇到個稅改革中的反避稅條款,我們要如何去理解這個變化呢?在海外有收入的人士稅收會增加嗎?

國際稅收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基於稅收管轄權。不管是CRS也好,美國的肥貓法案也好,其核心都是要把本國居民納稅人在海外的信息通過相互間的交換方式反映給母國。

只要你是這個國家的居民,你的境內、外全部所得都在這個國家有納稅義務。

在過去,很多人會利用海外避稅,逃避將自己的收入在母國進行申報。在無法掌握這類信息的情況下,很可能就會出現“狡兔三窟”的狀況。有些人會選擇將收入進行分散,達到避稅目的。

CRS能夠解決的問題是:如果你在海外有金融賬戶,東道國就有必要把這個信息交換給你的母國,這是雙方相互的義務。

這種情況會使得你的收入無處藏身,你的境內、境外所得在你作為居民納稅人身份的國家都應該進行申報,並應履行納稅義務。

假如你的海外所得已經在海外交過稅了,國家是會避免重複徵稅的。但如果稅率不一致,可能會有補稅或抵扣的情況。

CRS的核心是要保證國家管轄權的完整,避免一個人在海外所得既不在海外交稅,也不在國內申報交稅的情況。

此次的個稅改革,也對非居民標準進行了調整。非居民個人在華天數的要求,由過去的一年中一次30天、累計90天的離境,變成了183天的累計離境。簡而言之,在中國工作生活達到半年以上的,就可以算作是中國稅務居民了。居民範圍是擴大的,非居民的範圍相對縮小。

因此,CRS解決的問題和個稅改革並不直接相關,你的居民身份決定了你應該在哪個國家履行納稅義務。

如果你是一個國家的非居民:你可能需要按照你所在地域的管轄來納稅,這就構成了海外經營所得在境外交稅的邏輯。

如果你是一個國家的居民納稅人:你境內、境外的所得都需要彙總申報,但會避免重複交稅,你在境外交過的稅會被適當抵免。

如果你已經移民:如果你已經取得了國外的居民資格,但在中國的居民身份還沒有取消,這就有可能存在問題。

雙重居民身份的信息是無法通過CRS進行交換的,他在兩個不同的國家可能會被識別為兩個人。這件事情國家還在制定政策的過程中,一旦對接完畢,這種情況將會被改變。

分享丨孫玉棟,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企業理財標委會秘書長,CWMA認證講師,財策研習社專家顧問。

整理丨財策研習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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