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14人因涉組織及參與去年未經批准集結被拘捕

中新社香港4月18日電 (記者 韓星童)18日,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十餘名反對派人士先後被警方拘捕。其後,香港警方召開記者會介紹有關案件時表示,14人因涉嫌於去年多次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而被警方拘捕。

香港警務處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林穎濠公佈,2019年發生的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現正由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跟進。警方18日進行了拘捕行動,行動共拘捕14人,包括12男2女,年齡介乎24至81歲,他們涉嫌於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在港島、九龍區進行的未經批准的集結,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條。當中5名被捕人士亦涉嫌於2019年9月30日、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林穎濠表示,被捕人士均已經或將會被以相關罪名落案起訴,將於今年5月18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林穎濠稱,警方根據香港法例執法,任何人涉嫌違法,警方都會作出調查,當有足夠證據時會作出拘捕和檢控。他重申,警方的相關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還有其他人士將會被捕。

據瞭解,18日早上,香港警方突然採取行動,到黎智英的何文田寓所實行拘捕,他當時不在寓所內。下午黎智英返回寓所後被捕。這是黎智英繼2月28日後再度被捕。早前,他因涉嫌於2019年8月31日參與灣仔區至中環區的未經批准集結,亦涉嫌與港島東區一宗刑事恐嚇案有關,而被警方拘捕。

此外,據香港媒體報道,同日被捕的反對派人士還有區諾軒、單仲偕、何秀蘭、李柱銘、何俊仁、楊森、李卓人、吳文遠、黃浩銘、梁國雄、岑子傑、陳皓桓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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