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檢察|關於知識產權犯罪的知識,你知道多少?

你買過“阿迪大斯”運動鞋、“康帥傅”方便麵、“籃月亮”洗衣液嗎?

你知道為何“中國好聲音”要更名為“中國新歌聲嗎”?

你知道瓊瑤阿姨與於正兄弟的多年江湖糾葛嗎?

這些都是因為----知識產權!


世界知識產權日是啥?

2020年4月26日是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知識產權日設立的目的主要是為樹立和加強對知識產權的尊重,鼓勵發明創造,推動技術轉移和文學藝術作品傳播,加強各國間的合作與發展,它也表達了對智慧結晶的尊重。今年的知識產權周宣傳主題為“知識產權與健康中國”。

知識產權又是啥?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基於腦力勞動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傳統的知識產權是指專利權、商標權和版權的綜合。


今天,為迎接即將到來的世界知識產權日,涵檢君就結合本院承辦的案件以及其他網絡上的案例給大家普個法。


案例1

假冒專利罪

案情摘要:

2015年8月起,被告人張某、鄭某在未經專利權人授權的情況下,仿造某品牌“可調溫式”養生床墊,並在床墊外包裝盒上印製未經授權的專利號ZL20112005****,隨後將假冒的專利產品用以銷售給消費者,銷售金額達160多萬元。

檢察官釋法

專利權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法定期限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製造、使用或者銷售的專有權利。它一經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以生產經營目的,將他人專利用於生產、製造產品。上述案例中,被告人張某、鄭某未經許可,在其製造、銷售的產品包裝上標註他人專利號,該行為不僅使消費者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產品,還給被害單位造成惡劣的影響,侵犯了專利權人的合法權利,經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某犯假冒專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鄭某犯假冒專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案例2

假冒註冊商標罪

案情摘要:

2018年4月初,被告人朱某未經註冊商標權利人耐克體育有限公司和阿迪達斯體育有限公司許可,租用莆田市涵江區萩蘆鎮某房屋作為廠房,生產假冒“耐克”“阿迪達斯”商標的涼鞋。2018年4月底,公安機關根據線索在上述廠房當場抓獲被告人朱某,並現場查獲假冒“耐克”商標的涼鞋3000餘雙、假冒“阿迪達斯”商標的涼鞋900餘雙。經鑑定,上述涼鞋均系假冒偽劣產品。

檢察官釋法

商標權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權人對其註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是區分商品來源的標記,商標專用權是商品生產企業為了維護自己的商業信譽,使用文字或者圖形等向國家商標管理機關申請註冊而取得的權利。上述案例中,被告人朱某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商標的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其他企業的商品信譽,還侵害了消費者權益,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經法院認定被告人朱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


案例3

侵犯著作權罪

案情摘要:

2018年6月,被告人陳某從浙江省義烏市圖書批發城擺攤商販處購進一批圖書,並將上述圖書儲存於莆田市涵江區一鐵皮房內待售。2018年7月,莆田市涵江區文體廣電出版局查獲被告人陳某儲存的該批圖書共79種8000餘冊。經認定,涉案圖書中有43種6000餘冊為非法出版物。


檢察官釋法

版權是法律上規定的某一單位或者個人對某項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銷售的權利,任何人要翻譯、改編或者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否則就是對他人權利的侵權。上述案例中,被告人陳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文字作品,經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陳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


涵江檢察|關於知識產權犯罪的知識,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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