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澳外交官員稱“密切關注”黎智英等14人,外交部迴應

2020年4月20日,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記者會,以下為部分實錄。

記者問:針對香港警方日前拘捕黎智英、李柱銘等14名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人員,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澳大利亞外長佩恩、英國外交部發言人等發聲明稱密切關注案件,香港拘捕民主派人士令人擔憂,和平示威權利受到《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保護。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美英澳外交官員稱“密切關注”黎智英等14人,外交部回應

耿爽答:對於香港特區警方依法採取的拘捕行動,個別西方政客說三道四,橫加指責,甚至公然要求警方撤銷控罪,這是對中國香港事務的粗暴干涉,是對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的嚴重踐踏。我們對此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香港警方依法執法不容歪曲抹黑。我要再次強調,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絕不允許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我們敦促有關方面切實尊重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張目,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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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等人,加拿大外長卻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張目

4月19日,加拿大外長髮表聲明,就香港警方18日依法拘捕黎智英、李柱銘等反中亂港分子指手畫腳,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美英澳外交官員稱“密切關注”黎智英等14人,外交部回應

香港迴歸以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得到切實貫徹落實,香港居民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和廣泛自由。但反中亂港分子持續組織暴力違法抗爭活動,嚴重損害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香港警方對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的嫌犯採取行動是依法執法,是特區政府在行使基本法授予的權力,完全合理合法,任何外國無權干預。

香港是法治社會,沒有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加方無視事實,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張目,只會助紂為虐,損害香港的法治和穩定,這也不符合加自身利益。我們敦促加方恪守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尊重特區警方依法執法,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港警拘捕黎智英等人,梁振英:要他們的“洋後臺”知道沒免死金牌

香港警方18日下午通報稱,警方當日拘捕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區諾軒等在內的14人,他們涉嫌與去年發生的未經批准的集結案件有關。

香港警方介紹,此次被捕的12男2女,年齡介於24至81歲,涉嫌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組織和參與在香港島和九龍進行的未經批准集結,違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條。其中5名被捕者也涉嫌在去年9月30日、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被捕者已經或者將會被落案起訴相關的罪名,將於5月18日在東區法院應訊。

香港警方稱,案件目前正由港島總區刑事部跟進,警方的行動還在繼續進行當中,不排除將有更多人被捕。

據香港媒體報道,這是香港警方2月28日後再度拘捕黎智英。上次被拘捕後不久,黎智英獲准保釋離開警署,將於5月5日應訊。

最高可被判囚5年

這是香港警方在兩個月內採取的第二波拘捕行動。今年2月28日,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因涉嫌參與去年8月31日未經批准的集結,被警方拘捕及控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同時涉嫌於2017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刑事恐嚇記者,被控刑事恐嚇,案件將於5月5日提訊。

針對這次大拘捕,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林穎濠稱,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根據《警隊條例》,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強調,不會理會被捕者的身份及背景。18日,一些民眾在得知黎智英被捕後到將軍澳蘋果日報大樓外慶祝。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這次被捕者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囚5年;若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年。至於參與公告未經批准的遊行罪,他表示相信罪名涉及《公安條例》第13條,罰則與第17條一樣;一旦罪成,兩罪最高可被判囚5年。

來源:綜合環球網、北京晚報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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