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體罰學生致其吐血事件”反轉:教育懲戒權何時不再扭曲?

據廣州白雲教育局今日凌晨通報:關於網傳廣州市方圓實驗小學一年級五班教師涉嫌體罰學生致其吐血一事,系網友劉某(微博ID“小島裡的大海”)為擴大影響而故意編造的謊言,校服上的“血跡”實為化妝品和水,其女兒目前精神狀況良好。當事學校已於2019年12月12日暫停劉妍班主任職務,並對其進行全校通報批評、免去品德學科科組長職務等處理。

回顧事件來龍去脈:學生違紀,老師用“操場跑10圈”處罰,學校在事件發酵之前便對老師做出了系列處分,不依不饒的家長劉某通過造謠蹭夠了網絡流量的熱度,老師在經過一輪“人人喊打”的網絡暴力後得以迴歸平靜,網友則在事件反轉唏噓一番後一鬨而散。作為個案,其中細節尚待探究,但一個普遍性的憂慮值得關注:這一事件過後,可能會有更多的老師對於懲戒權望而卻步。

一直以來,有關教育懲戒權的討論持續不斷,教育部也在2019年11月發佈了《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然而,上述事件反映出,教育懲戒權雖然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但其落地情況不容樂觀。特別是教師懲戒的程序、尺度,學校及教育部門的處理權限等仍如“霧裡看花”,如何拿捏精準,考驗各方的擔當與智慧。

據當地教育局通報,當事學生在跑完操場十圈當日,身體和精神均無異常情況。學校對當事老師做出的處理方式,僅僅是由於家長不滿,還是另有他因,這些我們尚不得而知。但我們必須看到,此前一些案例中,正是一些學校為了一味息事寧人,不分青紅皂白對教師進行追責處分,結果既縱容了部分家長的過激行為,也寒了行使教育懲戒權老師的心。這次出現“體罰吐血”鬧劇,再次詮釋了教育懲戒權的落實之艱。

教育懲戒權的落實需要家長群體的理解和配合,更需要學校和教育部門為之撐腰。當教師在合理範圍內行使懲戒權時,學校和教育部門必須站在教師這邊,這既是對教師懲戒權的保護,也是對學生和教育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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