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龍巖城區7幅地塊將開拍!預售均價、劃片學校定了!

龍巖市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拍賣出讓公告

(龍自然告字[2020]17號)

經龍巖市人民政府批准,龍巖市自然資源局定於2020年12月2日上午9時,在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3號交易廳(交易廳3),拍賣出讓七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委託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為龍巖市自然資源局的代理人負責本次的拍賣活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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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塊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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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的具體位置、用途詳見規劃圖件所示。

二、地塊主要規劃設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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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容積率按閩建規[2008]14號通知的規定進行計算。建築面積是按《房產測量規範》(GB/T17986.1-2000)計算辦法計算的地上建築面積和地下需要分攤到地上部分建築面積之和。2、具體規劃設計條件以出讓地塊規劃條件為準。3、出讓面積以實際交地面積為準。

三、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與競買,但未按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或未履行出讓合同相關條款或法律法規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提交競買申請時間及拍賣資料的索取方式

1.拍賣資料的索取方式:

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30日工作日期間應到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龍巖市新羅區蓮西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七樓,聯繫人及電話:鄭先生 0597-2688591、2688592)索取《拍賣出讓文件資料》。

2.提交競買申請時間:

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30日工作日期間,在申請報名時需提交《地塊踏看和申請競買承諾書》。

3.競買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當持本人、其他組織負責人或法人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者護照、企業營業執照或其他組織登記證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書、授權委託文件(應當列明具體委託事項和委託權限)、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地塊踏看和申請競買承諾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向

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競買申請,並填寫競買申請表(應攜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私章),聯合申請的,還應提交下列文件:

(1)聯合申請各方共同簽署的申請書;

(2)聯合競買協議,協議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義務,並明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

申請人應當認真參閱《拍賣資料》。申請人參加競買並提交競買申請和承諾書,則視為接受拍賣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出讓合同條款等公開出讓文件規定,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五、競買保證金、起始價及預售備案均價控制目標

1.競買保證金、起始價及預售備案均價控制目標如下表:

單位:萬元、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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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競買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在報名截止日(11月30日)16:30之前繳納競買保證金(以到保證金賬戶時間為準),以取得競買資格。繳納競買保證金可用銀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須註明競買地塊),也可直接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六、其它相關事宜

1.2020拍-20地塊屬於不可銷售(含整體銷售或分割銷售)的商服用地。

2.2020拍-18、2020拍-24地塊配建的標準化菜市場建成後連同配套停車位的產權無償移交新羅區政府(超出部分一併移交),菜市場不得改變使用功能不得改為商場及百貨超市等其他商業用途,且不得分割出售。

3.2020拍-19地塊採取商品房配建安置房(帶規劃建築設計方案)出讓,具體如下:

(1)關於安置房、商業店面及車位回購面積及價格。由市土地收儲中心回購該出讓地塊中458套安置房(建築面積49840平方米、回購單價5376元/平方米)、一層部分商業店面(建築面積2597平方米、回購單價15725元/平方米)、二層部分商業店面(建築面積2343平方米、回購單價7863元/平方米)、三層部分商業店面(建築面積443平方米、回購單價6290元/平方米),以及380個機動車停車位(非人防車位,回購單價3.5萬元/個)作為拆遷戶所需安置房源、商業店面及車位,回購總價約34328.7144萬元。上述需回購的安置房及商業店面裝修標準均為毛胚,建築面積為暫測面積,實際回購面積和總價款以市住建局房產測繪成果備案數據測算為準。

(2)關於安置房、商業店面及車位回購款支付方式。該出讓地塊競得人取得安置房所在樓棟預售許可證後,應書面通知市土地收儲中心。上述由市土地收儲中心回購的安置房、車位及商業店面回購款,根據競得人商品房預售方式確定支付方式,具體操作如下:

若競得人採取一次性預售的:市土地收儲中心在接到競得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回購總價的50%約17164萬元,餘款待競得人將回購安置房、商業店面、停車位全部交付市土地收儲中心後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若競得人採取分期預售的:市土地收儲中心在接到競得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回購總價的50%約17164萬元分期支付,即每期回購款按預售房屋中回購的安置房建築面積、商業店面建築面積、車位個數佔大洋景苑小區回購的安置房總建築面積、商業店面總建築面積、車位總數的比例支付其中的50%,剩餘回購款待競得人將回購安置房、商業店面、停車位全部交付市土地收儲中心後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3)關於不動產首次登記事宜。該出讓宗地範圍內的安置房與商品房共享地塊範圍內物業管理用房、社區服務用房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回購的安置房用地性質為劃撥用地,回購的店面用地性質為出讓用地。安置房轉讓交易時按市政府相關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出讓宗地競得人應配合市土地收儲中心做好安置房不動產登記工作。

(4)其他事項。規劃設計技術指標須按合同中規劃設計條件執行,競得人提供的建築設計方案在滿足規劃設計條件及安置要求的情況下,在徵求安置戶的意見後允許優化提升。

(5)地塊內除安置商業店面外,其餘商業建築需整體持有,不得分割出售。

4.出讓宗地對口劃片學校。

出讓地塊居民適齡人口就讀學校按當年新羅區教育局發佈的招生方案執行。按現行學校招生劃片範圍,上述出讓地塊對應劃片學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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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述地塊競買成交後,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可轉為出讓價款,作為簽訂和履行出讓合同的定金。上述地塊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必須繳納成交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餘款繳交時間為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付清。地塊交地時間為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出讓金繳清之日起2個月內交地。上述地塊受讓人未按時繳清出讓金,在出讓人催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出讓金及滯納金的,則交地時間按滯納金繳清之日起2個月內交地。以上截止時間遇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則相應提前。

6.競買未成交的,競買保證金在本次公開出讓活動結束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但不計利息。

7.出讓價款以人民幣按成交總價計價。出讓價款不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契稅。

8.各出讓地塊公開出讓後將按規定予以土地權屬登記,如有異議者,在本公告發布起1個月內帶有效土地權屬證書向本局提出,逾期視同我局已對上述公開出讓宗地進行土地權屬登記公告,並按規定予以確權發證。

9.2020拍-18、2020拍-19、2020拍-20、2020拍-22、2020拍-23地塊交地工作由龍巖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負責;2020拍-21、2020拍-24地塊交地工作由龍巖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新羅分中心負責。

10.各出讓地塊在交地之日起十個月內開工、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

11.本公告與本次所有出讓文件資料均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對競買人競買、簽訂和履行出讓合同均有約束力。本次拍賣出讓的競得人可以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有權機關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企業營業執照、項目立項、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相關手續。

12.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後應在龍巖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獨立核算的法人企業(已在龍巖市設立的除外)對該地塊進行開發建設,該用地開發建設所產生的稅費必須在龍巖市交納。競得人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後若要成立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對地塊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完成新公司的註冊登記手續,並由新公司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13.地塊競得人(開發企業)應在發改部門項目審批、核准或者備案前到民政部門辦理名稱備案手續。

14.地塊競得人(開發企業)應按出讓合同約定依法依規開發建設,在取得該宗地(項目)首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納入“交房即交證”服務。

15.競買保證金使用銀行本票的,收款人為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不使用銀行本票的,可直接匯入以下賬戶:

(1)戶 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 戶 行:建設銀行龍巖分行營業部

賬 號:35050169249009111666

(2)戶 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 戶 行:興業銀行龍巖新興支行

賬 號:171030100100305899

(3)戶 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 戶 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巖新羅支行

賬 號:13710101040286665

(4)戶 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龍巖分行新羅支行

賬 號:1410010129264061808

16.其他有關事宜,競買人可向龍巖市自然資源局權益利用科諮詢。

地 址:龍巖市新羅區蓮新南路2號

諮詢電話:0597--2212028

聯 系 人:廖先生、林先生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11日


來源:龍巖自然資源、藍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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