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當年不離婚該多好!誰讓他窮呢?

曉曉今年四十一歲,離異單身,初中學歷,現在是一個在北京漂了十多年的打工女,也可以叫北漂。在北京這麼多年換了多次工作,從保潔員,洗腳妹,到超市理貨員,到金店銷售員。掙得錢,緊巴巴,剛夠吃住。一開始住得四五百元的地下室,聽說現在改地上了。早上,喝點米粉,麥片,中午,在外面吃,晚上回來自己做點小米粥。聽她媽說,她自己過得還很愜意,因為這麼多年也沒找到個有錢的男人結婚,她媽想讓她回來找對象,但是她堅決不回來。

期間,曾經處過一個大二十歲的北京離異男,這個男人的老婆跟別人跑了。他開個小超市,她曾經給她打工,他母親有套房,說是等她老了 把房子給他。她覺得找個北京人,不就有住處,也有錢了嗎?然後把男的帶回家,也處了一段時間,但最後還是分手了,男的沒娶她。

她就這樣還是一個人在北京,當時就是因為前夫窮,才離婚的。她說,她前夫對她可好了,冬天,她腳冰涼,他把她腳放他心口上,幫她捂熱了。她前夫,開出租車,經常白拉以些人,人緣挺好的。就是家庭條件不好,哥三個,一個在外面上班,一個在家得了病攤了。還有個姐姐,在外面上班,因為前夫沒錢,離婚了,找了個東北的大款。她特別氣得慌她大姑姐,看人家穿的戴的都是高檔,越發看不上她老爺們了。在她母親的鼓動下,離婚了。並從她婆家拉了一車的糧食回來了,說是該她母親的錢。離婚後,她五歲的女兒判給了她。她在孃家待了二年,就待不下去了,她媽和她成天打架,說養著家裡的孫女罷了,還養著別人家的孩子。然後她就帶著孩子投靠她姐的一個在那裡打工的一個親戚了。沒多久,就把孩子送回來了,給她前夫送去了,說養不了,沒處放。她離婚後三年,她前夫就找對象結婚了。還在天津買的房,聽說是一個曾經他幫助過的包工頭,帶著他,給他點工程,讓他掙了不少錢。她媽這個後悔啊!說,你看,離婚了,人家一樣娶媳婦兒了,還發達了,要是當初不讓她離就好了。不知道,她後悔了沒有?只記得,她曾經說過,當時他們真的很恩愛。現在,她還是一個人,女兒也不屬於她了,她還會找到一個曾經如前夫般愛他的人嗎?她會恨她放棄了嗎?都是窮惹得禍啊!但是如果你能等等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吧!

要是當年不離婚該多好!誰讓他窮呢?

要是當年不離婚該多好!誰讓他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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