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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下午,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衛健委新聞發言人正式宣佈:武漢清零!
隨著疫情穩定,基層醫療機構也在近日逐步迎來了各項考核。
官方消息:
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藥績效考核
據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公開消息,近日東勝區衛健委對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進行了為期兩週的績效考核。
這次考核主要針對上一年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採取召開座談會、查閱資料、現場核查、走訪調查等形式從三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是查看醫療衛生機構關於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和本單位考核總結材料;
二是查閱包括藥品使用管理制度、藥品採購計劃、出入庫記錄相關文件和處方等醫療文書;
三是實地查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價格公示、藥房建設和藥品庫存等情況。
在考核後,東勝區衛健委對此次考核作出點評。
基層警惕:
基藥考核,這些方面易扣分
據公開消息,東勝區衛健委表示,基層醫療機構以下幾方面要作出整改:
對定期檢查工作不重視,無藥品使用定期檢查制度和定期檢查記錄;
對基本藥物制度宣傳力度不夠;
部分衛生院未對村衛生室開展績效考核工作。
小院也根據以往經驗,整理出以下基層醫療機構在使用基藥中應注意的點:
1、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
2019年甘肅省衛健委發佈《甘肅省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人員行業作風違規問責管理辦法(試行)》,文件指出,醫師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將根據情節嚴重做出暫停醫師6個月處方權、吊銷執業證書等處罰。
其中第12就是: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在處方點評及行政考核中給予通報的。
國家多次文件強調,基層若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藥,將面臨考核通報。而甘肅省文件則表明,基層不首選基藥,面臨的不僅是扣除績效,甚至有可能暫停處方權甚至是吊銷執業證書。
2、基層使用非基藥放開
2019年,全國多省份公開發文,明確取消基藥限制。
2019年1月,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文《河南省衛生健康委關於做好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採購使用工作的通知》(豫衛藥政【2019】2號),其中明確:
河南省將取消基層醫療機構採購非基藥的限制,基藥制度執行初期允許增補部分非基藥。
但需要注意的是,放開基藥使用限制,允許使用非基藥,是有條件限制的。即基層使用基藥與非基藥的比例一定要控制在一定範圍內。
例如,河南省要求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金額佔藥品使用總金額的比例不低於70%。
隨著家庭簽約雙向轉診的推廣,越來越多的就診患者和恢復期轉診患者帶著大醫院開具的非基藥處方回到基層,卻因基層沒藥,只能再去大醫院……過去基藥有些政策不完善、不落實等等阻礙了分級診療的推行。
而這一現狀也引起了國家的重視。2019年,國務院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47號),提出國家實行短缺藥品清單管理制度,穩定基層藥品供應。
近期方案正在抓緊落實中,相信基層“無藥”的局面,將在2020年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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