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如果環評層層失守,拿什麼守護深圳灣10萬水鳥

把所有鏈條涉及者都嚴懲,重做環評報告,必要的話整改項目,這樣對利益相關者才是真正的警鐘。環評,也才能真正發揮剛性把關作用。

“深圳灣”環評造假案近日有了新進展。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事件暴露出抄襲、造假問題,性質十分惡劣,生態環境部已責成廣東省、深圳市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嚴肅查處。目前省市聯合調查組已完成對編制單位的調查取證,案件進入立案處罰階段。

這起造假案,手法低劣到令人難以置信。明明是“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可內文出現“湛江”字眼35次,還有“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實湛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體現”等內容。可見就是赤裸裸的抄襲、造假。

評論丨如果環評層層失守,拿什麼守護深圳灣10萬水鳥

這樣明目張膽的環評報告能走完程序,坦然放在網上公示,恐怕環評有關的層層環節都失守了,揭示的問題堪稱觸目驚心。生態環境部要求徹查,也在意料之中。只是不知道案件最終會挖到什麼地步,哪些人要為之付出代價。顯然,僅僅是起草報告的人,是背不動這麼大一口鍋的。誰負責審核,誰負責審查,環評鏈條上的每一環,都該追問到底。沒有多個環節、多個部門的“默契”,很難想象這份低劣的假報告能一路通關。

眾所周知,環評報告並非寫論文,而是關涉建設項目能否運行,本質是公共利益的把關。因而抄襲之所以惡劣,並不只是反映起草者品性惡劣,而可能是系統性造假,會傷害公共利益。這則環評報告所涉及的建設項目是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對該工程環保人士頗有爭議,認為可能“威脅10萬水鳥生存”。環保團隊發現,這份假環評報告極力淡化了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現在環評造假被曝光,項目也被停止,後續項目會不會取消或者優化,還是未知。

但這個波折本身證明,缺乏有效制約的環評,可能變成走過場,生態環境保護可能讓位於短視的經濟利益考量。

事實上,這類事已並不罕見。2018年,當時的環境保護部出臺了《關於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裡面就提到,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審批、輕監管”“重事前、輕事中事後”現象;一些地方編造數據、弄虛作假的環評文件時常出現;一些地方環評事中事後監管機制不落地,環評“剛性”約束不強等。在該實施意見中,也特別提到了創新監管方式,比如運用大數據進行監管、開展雙隨機抽查,同時還提出要加大懲戒問責力度、形成社會共治等。

對照這次的“深圳灣”環評造假案,一個重要啟發是,信息公開、社會共治是有效的。將環評報告公開,社會上的有識之士就能發揮監督作用,及時發現造假問題,對相關部門是有效倒逼。

但另一層更關鍵的懲戒威懾,到底能不能發揮效用,還有待觀察。對這樣一個低劣的造假,如果不能深挖到底、懲戒到位,那就容易形成惡劣示範,讓其他地方以為造假被發現也沒什麼大不了。相反,如果把所有鏈條涉及者都嚴懲,重做環評報告,必要的話整改項目,這樣對於利益相關者就是真正的警鐘。環評,也才能真正發揮剛性把關作用。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敬一山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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