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何时了?谁来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何时了?谁来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现象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陋习排行榜上”居高不下。日前,新昌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全县首例高空抛物民事赔偿案件,一下子让高空抛物这一城市痼疾再度回到聚光灯下,引发热议。

那为什么高空抛物仍然屡禁不止呢?目前又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此事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连日来走访了城区多个小区。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高空抛物不少市民都遇到过,但实际生活中存在肇事取证难、物业管理难、法律追究难等问题。

取证难:小区存在监控漏洞

高空抛物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隐患,不少市民都曾遭遇过,但由于此类行为一般是瞬间发生,不易取证,难以进行立案查处。

在新昌一家上市公司工作的徐先生,居住在人才公寓小区6幢,2019年7月刚买了一辆新车,但就两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新车就遭遇了“天降横祸”。当时徐先生把车子停在5幢的一个停车位上过夜,第二天上班却发现车子前挡风玻璃呈蛛网状碎裂,“面积不大,约1元硬币,应该是小石块或小石子砸的,但是自己去物业那查了监控也没找出来。”

记者在锦绣华庭、博大山水、三花现代城、星河景苑等小区走访发现,小区监控基本上位于主干道及转角位置,并未覆盖整个小区,存在视觉盲区。另外,监控拍摄角度是朝下的,对高层住户是否存在抛物行为根本无法监控到。

记者了解到,2019年人才公寓小区内曾有一把约20厘米长的菜刀“从天而降”。说起菜刀从高空坠落的事,小区物业管理员陈师傅依旧惊心不已,他告诉记者,事发时一位女业主刚好骑电动车路过,一把菜刀从高空坠落,差几米就扔到她身上,真是“惊心动魄”。但最后依旧因为监控只拍摄到菜刀坠落过程,而最终无法找到“肇事者”。

“前来咨询高空摄像头的客户比较少,都是小区物业的,但实际上购买安装的却没有。”文体路一家视频监控店老板朱朝军表示,这是因为大家对防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了解不多,还有就是投入可能相对较大,“可我觉得,安装这种摄像头是一种必然趋势。”

管理难:物业劝阻管理收效甚微

“烟头、果皮、矿泉水瓶……”在记者采访中,这些垃圾是市民提到最多的高空抛物。也许很多人认为,随手扔出窗户的东西很轻,应该不会砸伤人,但事实并非如此。央视曾做过这样的实验: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18楼抛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30楼抛下来可使人当场死亡,可见高空抛物坠物的“杀伤力”极大。

纵观国内发生的高空坠物伤人事件,除了高层住户主观性往下抛物,也有部分是高层住户把物品随意放在阳台、窗台等地方而发生意外掉落所导致的。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七星街道几个新建小区后发现,不少高层住户的阳台、窗台等地方都摆放着花草盆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采访中,许多物业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接到过关于“高空垃圾”的投诉,但目前我县大多数小区通过加强巡逻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来解决该问题。“有的住户图省事、省钱,隔着阳台或者楼顶往外扔垃圾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位物业负责人介绍,虽然小区的宣传栏里也贴有“禁止高空倾倒垃圾”的通知,但是仅靠一张纸并不能对这些行为起到制止作用,长期劝阻管理收效甚微。“小区内的居民素质参差不齐,管理十分困难。我们采用在每个电梯内张贴告示的方式,希望能够引起住户们的注意,杜绝从高空扔垃圾的行为。”这位物业负责人说。

对于不少市民要求对小区安装防高空抛物摄像头的看法,采访中,许多小区物业表示,他们也曾看到国内不少小区安装了防高空抛物摄像头,但是发现安装真正发挥作用的监控系统的费用较高,其次是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环节较多,而且需要2/3以上的业主同意,意见很难统一,“很多业主质疑隐私泄露的问题,真正执行起来也相对较难。”

追究难:“连坐”赔偿执行有点难

随着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治理“城市上空的痛”已刻不容缓。

记者就高空抛物的相关法律问题咨询了浙江新希望律师事务所黄林律师,黄林表示,在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下,根据肇事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其认识程度,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高空抛物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除了刑事责任,抛物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黄林告诉记者,在能够查明高空抛物者的情况下,抛物者需要赔偿被侵权人所遭受的各项人身、财产损失。如果不能确定抛物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可以选择起诉发生高空抛物的整栋楼的住户。对于楼内的住户来说,如果可以证明当时家中没人,也可以避免承担责任,但若当时家中有人,则需均摊部分责任。

至今还开着去年被砸的“伤痕车”的徐先生说,维修换玻璃需要1000多元,但是由于没有找到肇事者的证据,徐先生只能自认倒霉,“物业叫我起诉楼上所有住户,我做不到,因为里面有许多没有责任的无辜人。”

黄某是我县首例高空抛物民事赔偿案中的当事人,他最终也决定撤诉,自行承担车辆损失。黄某表示,“我们小区已经设立警示牌了,我相信今后也不会再发生类似的高空抛物行为了,我起诉的目的已经达成了。”

多方建议:人防技防不可少

其实,从法院实际判例中已经明确,高空抛物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这些都是事后追责,如何才能做到事前预防,把这个“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彻底消除呢?

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说,应该拿出绣花功夫,针对小区的治安、管理等薄弱环节,在人防、技防上双管齐下。记者了解到,杭州、宁波等许多小区为防止高空抛物,就在技防上进行探索,安装了高清的广角摄像头,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纳入拍摄范围,此举得到小区住户的支持。

“目前来说最好的办法是在高层建筑安装高清摄像头,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取证,找出真正的侵权行为人;另一方面,可达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使小区居民注意自己的行为,否则将会承担法律责任。”黄林说,但在安装摄像头时,也要妥善处理好安装位置等问题,不能侵犯住户的生活隐私,更不能泄露居民个人信息。

不少市民认为,要想杜绝高空抛物,除了应用技术手段,关键在于居民提高自身素质。锦绣华庭小区业委会主任王理表示,他们业委会也在积极沟通,争取业主的支持,考虑对小区内的“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换代,“打算全部换成高清摄像头,也想趁机会,再装一些对准高空的监控摄像头。”但他表示,关键还是需要每位居民都能自律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公共空间筑起安全网,最大限度地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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