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宇說法丨我愛狗,但反對愛狗人士禁止他人吃狗

海宇說法丨我愛狗,但反對愛狗人士禁止他人吃狗

作為一個小時候養過兩條狗、到深圳後又養了兩條狗,現在還養了兩條貓的律師,對這個問題的意見如下:

第一、雖然我信仰萬物平等,但是我們都生活在這個有漏的娑婆世界,在這裡人是萬物的尺度,而不是相反,因此,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以人為中心,而不是以狗為中心,不同意這個前提的人,我根本不理睬你的反駁。

第二、在第一點的基礎上,我們可以得出一個推論,即所謂的狗權是不存在的,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吃狗人士、狗肉經營者與愛狗人士之間的權利如何平衡的問題。

第三、仍然基於第一點,還可以得出一個推論,即吃狗人士吃狗肉的權利、做狗肉生意的經營權整體上是高於愛狗人士的寵物飼養權的,愛狗人士必須接受的一個事實是,你必須尊重吃狗肉者吃狗肉的權利和狗肉經營者的經營權,否則,你就是違法。

第四、愛狗人士在不侵犯吃狗肉者吃狗肉的權利和狗肉經營者的經營權的前提下,只要遵守寵物飼養的法律規定,其飼養權自然也應當得到尊重,例如我現在養了兩隻貓,它即使在家裡禍害我(瞧,現在它們倆正在我書桌上打鬧呢!),只要我願意,別人就無權干預。當然。如果因此傷害了其他人,自有《侵權責任法》來處罰我。

第五、旗幟鮮明地反對道德綁架,因為道德是用來自律的,不是用來他律的,前者才是真高尚真無私,後者才是真卑鄙真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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