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狗肉,或將實錘。你怎麼看

4月8日,農業農村部在其官網公佈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目錄》包括家養的傳統畜禽和特種畜禽共31個種,列入《目錄》的動物,按照家畜家禽進行管理,可以用於食用等商業利用。其中引人關注的是狗並沒有被列入《目錄》,這意味著狗有可能被禁食。

就在剛剛不久,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貓狗等寵物被禁止食用。農業農村部這次也在相關說明中表示,之所以狗未列入《目錄》,主要是因為兩點:一是隨著人類文明進步,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二是參考了國際上的普遍做法。

狗可以"特化"為伴侶動物,這是不爭的事實。如:軍犬,導盲犬,警犬,搜救犬,寵物犬。但是其它家畜也有"特化"為伴侶動物,也是具有成功典型案例的,如:雞、鴨、鵝、兔、牛、羊等都可以。這些家禽家畜可以食用,為啥狗就不可以呢?"特化"為特殊用途的犬類,需要三個必要條件;品種、智商、訓犬師,缺一不可。例如土狗,即便是國際頂級訓犬師也未必能將其馴化為特種犬。

禁食狗肉,或將實錘。你怎麼看

再從人類文明的角度來說,禁食狗肉和人類文明進步怎麼就扯上關係了。眾所周知,牛,馬作為人類農業生產的原始工具,功勞顯著。吃牛羊肉也挺文明高雅的。比如吃西餐,文明不?吃個狗肉就不文明瞭,我有點"凌亂"了。

文明的基礎應以人為本。西方國家不食用狗肉未必就彰顯其文明。新冠疫情全球爆發,西方歐美國家的"集體免疫"的做法,置人民生死於不顧,自私自利,何來文明之說。文明的推崇與進步也要結合本國的實際情況及風俗習慣一併考量。盲目與國際接軌可能事與願違。"禁食狗肉"的文明,明顯是西方的文化意識形態的一種滲透。"我不要你的文明,我要我的文明",這句話應該是文明的最好詮釋。

我國自古伊始就有食用狗肉的傳統習俗,好多詞彙也提供了食用狗肉的佐證。如:"掛羊頭賣狗肉","兔死狗烹","三牲六畜"等等。我國食用狗肉的地區很多,南方北方都有。比如:廣西,湖南等地就有食用狗肉的習俗。廣西的花江狗肉尤為出名。 東北地區食用狗肉也非常普遍。延邊州最為突出,狗肉是當地飲食文化一大特色。外地客人到來請吃頓狗肉表示歡迎,很有面子。朝鮮在東北北地區經營的餐飲企業,狗肉為主要特色。連鎖企業規模比較大。為國家創匯企業。所以食用狗肉在我國是普遍存在的傳統習俗。應該給與尊重,而不是冷酷的禁止。

狗肉還擁有藥用價值,李時珍在《本草綱目》明確的說:狗肉能安五臟、輕身、益氣、強腎、補胃、暖腰膝、補五勞 七傷、填精髓等。 久病之人虛不勝補,狗肉是一種廉價優質的補品,利用狗肉滋補身體,每有奇效。而且這種吃狗肉的習慣。還流傳到朝鮮、韓國等地。

禁食狗肉,或將實錘。你怎麼看

任何一項法律法規的擬定應該普惠絕大多數人的利益。禁食狗肉與文明養狗應該兼顧。不能向任何一方傾斜。從某種意義上講,食用狗肉與狗患相比危害小得多。大型寵物犬咬人、嚇人,小型犬咬抓小孩子的現象不勝枚舉,記憶猶新。狂犬病更是危及生命的不治之症,每年全世界死於狂犬病的人數高達5.5萬人之多,中國報告的狂犬病病例數量居世界第二,過去10年中平均每年報告2000多例死亡。數字駭人聽聞,讓人瑟瑟發抖。所以城市養狗行為應該強制立法規範,禁養也是值得考慮推薦的。

禁食狗肉,或將實錘。你怎麼看

某些"愛狗人士"更是毫無底線,以解救為由,糾結大量人員聚眾鬧事。如今"愛狗人士"成為了"自私"、"無法無天"、"不講道理"的代名詞。更是被公眾視為"不穩定因素"。"我愛狗我有理"不能成為愛狗人士超越法律層面的擋箭牌。不要拿"狗是人類的朋友"來綁架別人的權利。愛狗是個人的行為,不可以上升到人類的層面。

禁食狗肉,在西方可能是普遍做法,是主流文明。食用狗肉,在我國是普遍存在的,是傳統習俗。這是現代文明與傳統習俗的碰撞。保護動物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但同時也要尊重每個人正當的飲食習俗。以法律來禁止人們食用狗肉,是不可以接受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亦勿施於人。傳統習俗是有從產生、成長到消亡的過程,需要與文明共存中逐漸融合化解,而不是"一刀切"。相互尊重,適當的理解。才是和諧社會應有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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