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陝縣通報幾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寧陝縣通報兩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梅子鎮生鳳村原村委會主任張遷華借用五保戶名義違規重複享受移民搬遷補助資金的問題。2012年7月,張遷華享受了陝南移民搬遷補助資金3萬元,2015年3月張遷華借用本村小堰組五保戶毛某某的名義,在梅子鎮安坪村集中安置點申報移民搬遷安置房一套,騙取國家移民搬遷補助款45000元。2020年3月,縣紀委給予張遷華開除黨籍處分,並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城關鎮斜峪河村文書文玉紅利用職務之便為群眾開具證明收取費用的問題。2020年2月,文玉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為村民外出需開具證明之便,私自向村民收取費用(其中:包括3名建檔立卡貧困戶),被群眾在網絡舉報造成了不良影響。2020年3月,城關鎮紀委給予文玉紅黨內警告處分。

寧陝縣通報兩起工程建設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1、寧陝縣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縣移民搬遷工作辦公室主任周曉寧違反招投標法規問題。

2016年至2018年,寧陝縣已開工建設的陝南移民搬遷安置項目中,有7個安置項目存在先建設後招投標、違規確定施工單位的問題。周曉寧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8年3月,周曉寧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陝西省皇冠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戈飛不正確履職造成違規建設問題。2014年3月,劉戈飛安排單位辦公室為陝西省皇冠實業有限公司出具了《關於陝西省皇冠實業有限公司川金絲猴科普教育基地所在位置的函》,為該科普基地項目的違規建設提供了前提審批條件。劉戈飛作為分管業務的副局長,對自然保護區內的違建監管不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0月,劉戈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漢陰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縣經貿局幹部韓冷違規發放並領取補助問題。2013年11月至2017年5月,韓冷在指導縣皮鞋廠改制工作期間,違規同意發放改制指導組補助並領取兩筆共計34975元。2019年4月,韓冷受到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繳。

2、城關鎮中壩村原五組黨員幹部連遠林、連榮億違規收受禮金問題。連遠林、連榮億在協助建設企業籌建該村公墓項目時,各收受建設企業感謝費1萬元,用於日常生活開支。2020年3月,連遠林、連榮億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上繳。

3、鐵佛寺鎮雙喜村黨支部書記錢久民違規操辦生日宴問題。2019年11月,錢久民在家為自己操辦生日宴,設宴6桌並收受禮金18700元,其中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2200元。2019年12月,錢久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

4、澗池鎮中營村村主任黃高平違規操辦子女婚宴問題。2016年2月,黃高平為兒子操辦婚宴30餘桌,收受禮金3400元,其中收受本村管理服務對象禮金2500元;2019年1月,黃高平操辦其女出閣宴30餘桌,收受禮金5000元,其中收受本村管理服務對象禮金3200元。此外,黃高平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1月,黃高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

白河縣通報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1、宋家鎮政府幹部吳世昌在村工作期間與群眾發生互毆問題。2020年2月11日,吳世昌等人在宋家鎮東橋村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14時30分左右,吳世昌等人返回東橋村服務中心,途經5組村民趙某田家門前時,因村民張某保酒後辱罵包村幹部,吳世昌遂與其發生口角繼而互相撕打,造成雙方不同程度受傷,引發多名群眾現場圍觀,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2020年3月,吳世昌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2、倉上鎮天寶村黨支部副書記王敦林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履職不力,致使貧困戶違規享受搬遷補助資金問題。2017年4月, 王敦林在負責天寶村一、五組貧困戶易地搬遷工作中,違規將擁有安全住房的貧困戶王某蘭標註為易地扶貧搬遷對象,致使其違規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2020年2月,王敦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雙豐鎮雙河社區主任嚴洪林在審核上報民政信息時把關不嚴,致使死亡人員家屬違規領取高齡補貼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7年,嚴洪林在雙河社區上報民政信息時審核把關不嚴,未能及時將彭某鳳等4名高齡老人死亡信息上報鎮民政所,致使其家屬違規領取高齡補貼資金7050元,後嚴洪林也未按要求將資金收回。2020年3月,嚴洪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白河縣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縣檔案史志館幹部、駐茅坪鎮花蛇村第一書記曹瑞操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20年1月27日至2月24日,曹瑞操以未購到安康到白河的返程車票為由,未按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到村開展疫情防控等工作,違反了工作紀律,造成了不良影響。2020年3月,曹瑞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中廠鎮同心社區六組組長周克雲違規在賬外使用集體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2018年,周克雲未按規定將撥入其個人賬戶的8000元村集體退耕還林補助資金繳入村級賬戶,違規在賬外用於支付六組修路尾欠工程款及環境整治工人工資。2019年11月,周克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雙豐鎮閆家村原黨支部書記孫傳斌侵佔村集體公益林補助資金問題。2014年12月至2019年4月,孫傳斌未按規定將撥入其個人賬戶的12043.92元集體公益林補助資金繳入村集體賬戶,而據為已有,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12月,孫傳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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