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法官化纠纷,执行案件得解决

这是个有趣的故事

2020年4月24日,定边法院与清涧法院联合执行了一起标的物为202头生猪的执行案件,化解了两地的两个执行案件。

定边法院申请执行人定边县某养殖公司与被执行人清涧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7年3月30日签订合同书,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出售种猪和饲料,时至2018年1月2日,因被执行人无力履行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了合同,经双方共同结算被执行人共欠申请执行人754565元债款,上述欠款被执行人一直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原告多次索要无果,故诉至定边法院,定边法院于2019年8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由被执行人清涧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付给申请执行人定边县某养殖有限公司猪款545400元,饲料款203695元,共计749095元。因被执行人一直推托拒不履行判决,2020年1月19日申请执行人向定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两地法官化纠纷,执行案件得解决

两院联合执行干警在现场勘验

2020年4月24日,定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7台车辆、10名执行干警赴清涧县榆湾则村对清涧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的202头生猪进行强制执行,经查该合作社自成立以来经过三次流转,但营业执照法人未变更,本次执行行动的执行对象仍为该合作社,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合作社现实际拥有人的阻拦,经多方协商未果,执行警力不足,故联系清涧县人民法院,联系中得知清涧法院执行局也有一案件需进行执行,且被执行人为定边县某养殖公司,故两院决定进行联合执法。

定边法院执行局10名干警和清涧法院执行局4名干警进行了联合执行,经过一天的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202头生猪于4月24日晚9点30分全部装车。定边法院申请人定边某养殖公司与被执行人清涧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达成以202头生猪折抵50万元债款的和解协议,清涧法院申请人清涧县某专业合作社(此合作社与上述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两家不同的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定边某养殖公司达成以2020头生猪折抵46.5万元债款的和解协议,定边法院扣押的202头生猪就地折抵,以物抵债,一次联合执行行动化解了两地两个案子的纠纷,至此两地两个案子顺利执结。

两地法官化纠纷,执行案件得解决

执行现场图

此次联合执行活动的成功,是定边法院和清涧法院执行干警齐心合作的结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添上了重要的一笔,也是定边法院将司法职能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的一个缩影,妥善的化解两地多个主体之间的纠纷,体现司法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今后定边法院也会加强机制创新,进一步巩固执行难成果,让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定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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