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年輕,將壞事幹夠(張愛玲——給所有女孩子的)

趁年輕,將壞事幹夠(張愛玲——給所有女孩子的)

一個女人,若是做了一輩子乖乖女,晚年回憶,想也是寡淡無味的。在家聽父母安排,出嫁後諸事都隨了老公的心思,中年以後,又是孩子的榜樣,近似於“三從”了。在哪裡能出點叉子呢?想也是年輕年少時吧。

十幾歲的時候,不是隻穿白裙子,白涼鞋,梳馬尾辮。至少要有過那麼幾次,剪短頭髮,穿哥哥的藍色運動服,放學遲歸,和一幫男孩子打籃球或踢足球,一身臭汗,把喝不完的礦泉水澆頭上。回家捱罵。然後,開始蓄長頭髮,迴歸女生隊伍裡。從此,有男孩子的豪爽,不小雞肚腸,不輕易掉淚。有團結協作精神,能把一群嘰嘰喳喳的小女生擰到一塊兒來。工作以後,是值得信賴的好員工,小鏡子放在家裡照,辦公室裡是優秀的“傳球”手。能和男人做成好朋友,關係清白,不曖昧。

十幾歲,還應該逃過學。小豬儲蓄罐砸碎了,幾年的壓歲錢揣兜裡,穿有洞的牛仔,背沒書的書包,出門,去遠方,流浪。然後身無分文,在車站或廣場,嘗一嘗冷眼和炎涼,開始想念父母的嘮叨。不服氣,到人才市場找活餬口,看見手拿碩士、博士文憑的眼鏡們冷峻的面孔,心陣陣驚著,開始想念學校。站十字路口,看高聳的灰色建築,看滾滾車流,看拎著筆記本的美女匆忙從身邊走過,舉著手機,一口流利的外語。然後自己蹲下身,忽然大哭,為自己的灰暗、蒼白、淺薄、無知,那種被時代拋棄的茫然和恐懼將自己壓得不敢抬起頭來。於是回家。從此懂得親情如山,從此發憤讀書,懂得讀書如此令人心裡踏實。

在二十歲的時候,還要撞上愛情,瞞著父母,和一個不咋樣的男孩子私奔,然後三五個月後,一個人灰溜溜地回來。從此知道,只會說不會做的男人,不可託付。知道沒有面包,愛情難以存活。甚至還知道,單薄的愛情填不滿寬闊的歲月。開始把精力放在自己感興趣的專業裡,享受深入鑽研的樂趣。開始知道,即使女人,也要熱心事業,事業是支撐自己一生的大山。

甚至,在二十五歲之前,還要錯誤地愛上一個有婦之夫。和他偷偷約會,聽他說妻子的刻薄和霸道,聽他嘆生活的疲倦和人生的薄涼。然後在那個女人的淚水裡及時收手,轉身而去。重新遇人,嫁人。從此知道怎樣去經營一個家庭,怎樣推己及人地去關懷他的父母,怎樣做一個溫厚賢淑的妻子,怎樣去體諒一個男人的悲喜和辛苦,怎樣包容他屢屢犯下的小錯誤,怎樣感念他陪你同守圍城,不離不棄的執著。

二十五歲之後,在孩子出生之前,最多還可以幹一樁壞事。厭倦了婚姻生活的單調雷同,以為讀了許多書,可以再也不像自己的媽媽那樣,一輩子在廚房打天下,而事實並非如此。很失望,很茫然,於是不打招呼,離家出走。這時候,手頭不緊,到哪都能從容養活自己。在外轉悠一圈,旅館換了一家又一家,其實也大同小異。外面的飯菜常常也不合口味,餓得要命;自己燒,發現身後沒人充當拉拉隊,於是提不起興致。半夜睡覺,沒人給你掖被子。於是,跟著他回家,伏在他懷裡啃他的脖子。並且,開始喜歡婚姻,計劃開春生個寶寶。

張愛玲說:出名要趁早。犯錯,何嘗不是如此?以年輕的名義,奢侈地幹夠這幾樁樁壞事,然後在三十歲之後,及時回頭,改正。從此褪下幼稚的外衣,將智慧帶走。然後,要做一個合格的人,開始擔負,開始頑強地愛著生活,愛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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