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出臺辦法規範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湘潭市出臺辦法規範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實現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全覆蓋

湘潭在線4月20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陳姿雯)近日,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審計局聯合出臺《關於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預算結算決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的預算、結算、決算管理進行了規範,這標誌今後湘潭市將實現對政府投資項目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全覆蓋。

“在《通知》出臺之前,我們依據2017年市發改委制定的管理辦法,對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進行概算管理,並依據國家、省級相關法律法規,對項目的預算、結算、決算進行管理。”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坦言,項目具體實施過程中,往往出現超批准概算的現象。

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和項目管理水平,嚴格控制超概算問題,財政部門走訪調研了17個相關單位,蒐集了意見和建議,與其他3個部門聯合制定了《通知》。《通知》明確,財政部門對政府投資項目預算、結算組織實施財政投資評審,對竣工(財務)決算進行審核批覆。實施招投標(含項目施工招標及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由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財政投資評審,且這些項目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環節中應當取得由財政部門出具的資金安排意見或資金平衡審核意見,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結算原則上不得超過合同金額。對未經批准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造成超概算的,將被問責。

《通知》不僅對項目單位和實施機構的行為作出了規定,而且還對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提出了要求,並針對違規行為出臺了相關處罰措施。若發現違規行為,財政部門將根據違規程度,對其作出通報或將其移交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並將其列入省、市信用信息網“黑名單”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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