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仲裁院:奔波維權艱辛路 耐心調解促和解

秀山網訊 四年前的一場車禍,使來秀務工的奉節縣人沈某陷入漫長艱難的維權之路,經歷了工傷認定、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勞動能力鑑定等程序後,於2020年1月3日訴至秀山仲裁院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關工傷保險待遇。

秀山仲裁院:奔波維權艱辛路 耐心調解促和解

雙方當事人當場簽定調解協議。程莉 攝

原來沈某是開州區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秀山縣承包硬化公路工程的一名工人,2017年8月22日承包人用車運載沈某等工人去上班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沈某受傷。由於用人單位將該工程分包給自然人,雙方對工傷認定和賠償問題存在嚴重分歧,導致工傷賠償久而未決。仲裁院收到案件後雖然受到疫情影響不能及時開庭,但仍然迅速組織力量通過網絡、電話等調解方式與勞資雙方溝通,希望雙方不用對簿公堂就能達成和解,但由於中間承包人對法律規定不理解,加上自己已經支付交通事故賠償款,不願重複賠償,對調解十分牴觸,案前協調未果。

疫情好轉後,仲裁院決定2020年4月28日開庭審理。在開庭前仲裁院工作人員依然不願放棄,再次對雙方進行調解勸說,結合雙方實際情況,精心設計調解方案,打消雙方的擔憂,當場組織雙方簽訂20萬元工傷賠償調解協議。至此,沈某歷經4年的跨縣維權之路終於畫上圓滿句號。

仲裁院溫馨提示,工傷保險是有效預防工傷事故的有力舉措,用人單位只有依法繳納工傷保險,才能及時保障工傷職工合法權利,妥善處理工傷糾紛。

(通訊員 程莉 肖詠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