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白”還是“江小白”

“江小白”還是“江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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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受關注的重慶江小白酒業有限公司(下稱江小白公司)與重慶市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江津酒廠)之間的“江小白”商標爭奪戰,經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江小白”商標屬於江小白公司


至此,這場中國白酒知識產權“第一案”終於塵埃落定。


“江小白”還是“江小白”

近幾年,重慶江小白酒業有限公司與重慶市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陷入了商標爭奪戰。經江津酒廠申請,2016年,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宣告“江小白”商標無效。江小白公司不服,提起上訴,此案經歷一、二審。


2011.12.19 成都格尚廣告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商標申請;


2012.12.06 商標轉讓新藍圖公司;


2013.02.21 該商標被核准註冊;


2016.02.13 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江津酒廠申請該商標異議,異議複審失敗;


2016.05.30 江津酒廠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2016.06.06 商標轉至江小白公司;


2016.12.27 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商標無效宣告裁定;


2017 江小白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17.05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撤銷了商評委裁定;


2018.04 商評委、江津酒廠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2018.11.22 北京高院撤銷一審判決,宣告該商標無效;


2019 江小白公司向最高法院上訴;


2019.12.26 最高法院終審判決,“江小白”商標屬於江小白公司


“江小白”還是“江小白”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審表示,江津酒廠證據不足,無明確證據表明江津酒廠在先使用訴爭商標。且在訴爭商標申請日前,“江小白”商標並非江津酒廠的商標,根據定製產品銷售合同,江津酒廠對定製產品除其註冊商標 “幾江”外的產品概念、廣告用語等並不享有知識產權,新藍圖公司對訴爭商標的申請註冊並未侵害江津酒廠的合法權益,未違反2001年商標法第十五條規定。最終判決,“江小白”商標屬於江小白公司。


2020年1月3日,江小白公司收到法院判決書,判決如下:

一、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8)京行終2111號行政判決:

二、維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號行政判決。

“江小白”還是“江小白”


江小白歷經三年的商標案,終於迎來了最後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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