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地府三年,人間三天

唐元和初年,長安城中惡棍李和子,父親名叫努眼。和子生性殘忍,經常偷竊貓狗之類弄來吃,是坊市一大禍害。

有一次,他架著一隻鷂子站在街頭,看見兩個身著紫衣的人,問他:“您不就是李努眼的兒子,名叫和子嗎?”和子就低頭拱手作禮。

紫衣人又說:“有點事情,借一步說話。”於是走了幾步,遠離人群,對他說:“地府追捕您,趕快去吧。”

故事:地府三年,人間三天

和子起初決不相信,說:“你們也是人,何必如此惡作劇!”對方又說:“我們就是鬼。”於是從懷裡掏出一份公文,印痕還是溼的。李和子看見上面清清楚楚寫著他的姓名,以及因為四百六十頭貓狗的原因被起訴的事。

和子又驚又怕,扔掉鷂子下拜求情,並且說:“我是該死,你務必為我暫留一會,我略備薄酒。”鬼堅決推辭,最後不得已只好答應。

快到一家畢羅店,鬼掩著鼻子,不肯前去。又請到杜家酒樓坐下,酒樓中的人只見李和子一個人作揖相讓,自言自語,都以為他瘋了。

故事:地府三年,人間三天

李和子要了九碗酒,自飲三碗,六碗擺在西面座席上,又求兩鬼行行方便免他一死。兩鬼相互對視:“我們既然受了他這頓酒的恩惠,是得打點主意。”

於是起身說:“暫且等我們幾刻鐘,一會兒就回來。”片刻回來,說:“您準備四十萬錢,我們幫您借三年命。”和子連連答應,又說好以明天中午為期限。

故事:地府三年,人間三天

於是算了酒錢,又把剩下沒喝的幾碗酒還給店家。一嘗,味淡如水,冰寒冷齒。和子急忙趕回家,典了衣服備好紙錢,按約定時間備酒焚錢,眼見二鬼拿著錢走了。

三天後,和子死了。原來鬼說的三年,是人間的三天。

參考資料《酉陽雜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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