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聲明“常程跳槽小米”裁決書未生效?中倫文德律師迴應

10月10日上午,據21世紀經濟報道,聯想原副總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已作出裁決,記者從聯想內部人士瞭解到:

常程將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並將因違反競業限制支付違約金525.2821萬元,並返還聯想此前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具體裁決結果為:

1、常程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2、常程於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五百二十五萬二千八百二十一元零九分。

3、常程於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競業限制補償金七萬二千九百五十五元八角五分(稅前)

4、駁回聯想移動通信進出口(武漢)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請求。

該事件被多家媒體報道後,一位微博名為@胡高崇的網友分享了一張圖片,圖片內容為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的聲明。根據聲明,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於2020年10月09日作出裁決書後,常程委託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就此事向法院提起上訴,上述裁決書依法未生效。

律所聲明“常程跳槽小米”裁決書未生效?中倫文德律師回應

今日下午,紅星新聞致電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確認有名為胡高崇的律師,並且幫助紅星新聞接通了胡高崇律師的電話。

當記者向胡高崇核實是否為其個人發佈的聲明時,對方回應稱,不方便透露事件具體信息,且自己的微博很久沒有使用,需要再看(核實)一下。

紅星新聞記者 許媛

編輯 鄧凌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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