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下崗退休政策,規定了什麼要求?

工作與生活就如同我們人生天秤上的兩邊承重,息息相關。近年來,有關退休政策的新聞頻頻成為民生熱點,形成關注度頗高的話題。其中,有人發問對下崗工人有什麼規定,55歲能辦理退休嗎?

55歲下崗退休政策,規定了什麼要求?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5歲下崗退休政策,規定了什麼要求?

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領取養老金?

55歲下崗退休政策,規定了什麼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55歲下崗退休政策,規定了什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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