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意外”起糾紛,柔聲細語解矛盾

本文來源:昔陽法院

“好事難做,好人難當。”剛接通電話說明執行員身份,一被執行人怒氣衝衝的甩來一句話就掛斷電話。聽著“嘟嘟嘟...”的盲音,執行員意識到,又遇到比較棘手的問題了。

這是一起人格權糾紛執行案件:申請人蘇某與四位被執行人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陳某、王某丁五人皆是鄰居。由於門口街道下水管遭到破損,住戶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牽頭,決定向附近24家住戶湊錢維修,因管道在公路下鋪設,路面已水泥硬化,維修人員只好用切割機將水泥路面整體切割。維修工程即將完工,萬萬沒想到“意外”發生了。申請執行人蘇某晚上歸家騎摩托車經過該路段時,不幸跌入管道坑內不省人事,好在有村民及時發現送至醫院救治。蘇某認為該維修路段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涉及維修的五位被執行人應當承擔責任。但被執行人均認為他們是出於好心,為了住戶們利益,是公益行為,不應當承擔責任。於是便有了這一場訴訟,後經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結果為被執行人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陳某、王某丁五人賠償蘇某28342.56元。

蘇某有點委屈:他認同被執行人為鄰居便捷生活而作出的一系列貢獻,他也心存感激,只是出現意外後自己花費了不少醫藥費,造成了生活困難,況且現在還有後遺症,自己又不是漫天要價索要錢財,為啥鄰居不願意作出賠償?

被執行人心裡也很不平衡:被執行人員王某甲、王某乙是親兄弟,王某乙系生活困難人群,平時多靠父母、兄弟照顧;被執行人王某丙年事已高,需子女贍養;被執行人王某丁,因生活所迫基本常年在外地打工......總之,本來大家經濟都不富裕,又因為“做公益”導致了這場“官司”,可謂是雪上加霜,內心更加憤懣不平。

原本和睦和諧的鄰里關係因這一場“意外”產生了裂痕,大家心裡都憋了一口氣,不願意面對彼此,給執行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確實,“好心辦了壞事”真的讓人很懊惱,別說是已經到了訴訟執行階段,就是生活中有這種情況,當事人也要難受一陣子。但是事情既然發生,就得去面對,積極處理永遠比逃避現實更重要。


鄰里“意外”起糾紛,柔聲細語解矛盾

所謂“鄰里和睦,生活豐富;鄰里反目,孤單無助”,介於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鄰里關係,辦案法官決定儘量協調六位當事人的關係,緩和僵持關係、避免激化矛盾。執行員到鎮政府、村委會了解案件的具體情形,深入調查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家庭情況及經濟情況,重視他們之前的情誼往來。後多次給申請人及被執行人做思想工作,這個案子光電話打了30多通,通話分鐘數達4個小時,和當事人會面15餘次。執行員耐心傾聽他們的不滿,解釋法律條款,引用法律及生活案例把當事人心中那塊憋的苦悶淤血化散開來,以“情”出發、以“理”相佐、“情”“理”共建,最終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都作出了讓步,邁出了鄰里關係修復的一大步。申請人自動放棄3342.56元,被執行人五人皆自動履行了剩餘部分。

“千里家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鄰里團結和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生活中難免會有“意外”導致矛盾,“與人相處應當互相理解和體諒”這樣的道理人們都懂,但是說到容易做到難,這個案件當事人的質樸和謙讓令執行員感動,希望他們能互相體諒對方作出的讓步,認同對方的付出,不計前嫌修復和睦的鄰里關係,共建和諧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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