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縣檢察院跟進督促“補植復綠”守護綠水青山

近日,天全縣檢察院與縣法院、縣林業局相關技術人員以及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同就天全縣檢察院提起的一起非法採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補植補種的生態修復工作進行核查驗收,現場實地查看樹苗栽培和成活狀況。

天全縣檢察院跟進督促“補植復綠”守護綠水青山

2019年2月,天全縣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中發現天全縣昌達硅礦業公司與萬文為謀取非法利益以礦山渣石地質災害整治之名,卻行非法開採礦石之實,無證擅自開採礦石價值達475410元並毀壞森林0.2556公頃,致國家礦山資源遭受損失同時造成森林水源涵養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下降,破壞了當地生態環境。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天全縣檢察院遂委託縣林業局專業技術人員對受損環境鑑定。在檢察辦案人員和林業技術人員多次深入礦山現場勘測後,制定了《天全縣昌達硅礦業有限公司三灣河礦區非法採礦佔用林地植被恢復造林方案》。天全縣檢察院就此於2019年5月向天全縣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因考量判決時已錯過最佳種植時節,天全縣法院判決天全縣昌達硅礦業公司及萬文於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對其非法採礦行為毀壞的0.2556公頃林地進行生態環境修復,否則連帶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34955元。為督促及時履行判決,天全縣檢察院會同縣法院、縣林業局提醒並督促被告當事人做好清理山場,購買樹苗,完成更新補種工作。按照修復方案要求,被告當事人在判決履行期間共補種樹苗767株,種植黑麥草19斤。經查看驗收,補栽樹木數量達到方案要求,苗木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此前因非法採礦毀壞的林地外貌基本修復,同時驗收人員也提出還需完善修建擋牆、客土等措施及設立標牌標識。

天全縣檢察院強化生態檢察模式,積極推進生態修復理念,通過開展生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補植復綠工作,落實“誰破壞,誰治理”原則,確保生態修復工作取得實效,為保護縣域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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