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湘潭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工作碰頭會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湘潭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工作碰頭會

4月20日,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召開《湘潭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工作碰頭會,就《湘潭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下一階段的立法調研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法工委有關同志、市委宣傳部有關科室和立法起草團隊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上,立法起草團隊負責人介紹了近期所做的工作,重點就《湘潭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的主體框架和調研提綱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會人員圍繞主體框架、調研提綱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並對調研參加人員、時間、範圍、內容以及開展立法宣傳等具體工作進行了研究,為下一階段做好立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法工委作為常委會立法的工作機構,嚴格按照《立法法》第51條規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和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的“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的要求,自去年12月以來,在《湘潭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立項、立法調研等過程中,積極與市委宣傳部對接,協同市委宣傳部到各縣區開展了多次調研,並在調研通知、方案起草、宣傳方案、工作步驟等方面及時溝通指導,強化了人大立法的主導作用的發揮,進一步推進了我市的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來源:湘潭人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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