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電影套路多,影視投資被騙後應趁早選擇起訴維權追回損失!

前言:投資電影圈套揭秘,影視投資被騙後應趁早選擇維權追損

個人投資開始進入大眾的視野裡,大家紛紛開始拿出手中的閒錢投資一番,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開始動起來歪念頭。如今網上充斥著許許多多非法的投資平臺,這些平臺利用互聯網開展非法投資的電子盤交易,這些非法的標準化合約,背後目的往往是騙取投資者的現金。因此,投資之前,一定要摸清這些投資理財的騙局。

在不斷有電影試圖觸摸50億元票房量級的今天,有關電影眾籌的騙局也愈發多見。近期,某某影視文化工作室、某某工作室聯合發佈聲明稱,近期網絡上有不法分子以“某某明星眾籌拍攝”為由進行非法斂財,此信息內容不實。近年來電影眾籌騙局不時出現,並通過包裝為理財產品等方式,以較高的收益率吸引人們的視線,甚至還出現過偽造投資合同的情況,在電影眾籌騙局層出不窮的當下,一雙火眼金睛或許已經不夠了。

投資電影圈套揭秘:

近日,網絡上出現了一部電影眾籌即將截止,文中透露,影片確認定檔2020年賀歲檔,已經開啟了眾籌宣傳模式,參與者相當火爆,預計下月即將截止。而在不久之後,這場眾籌騙局就被官方進行了打假。

事實上,非法斂財只是眾多電影眾籌騙局中的案例之一,近年來隨著電影市場不斷髮展以及單片票房紀錄不斷升高,也令部分人產生了想要投資電影獲取收益的慾望,不法分子正是看準了這點下套斂財。

調查發現,各種電影眾籌騙局中,佔據不小比例的套路是將電影作品包裝成一個高收益率的理財產品,並利用高收益率作為魚餌,從而吸引受騙者入局。有個App上共有十餘個電影項目等待眾籌投資,且均為已上映影片的續集,投資時間越長收益越高。邵先生首先在該App上投了1萬元,發現15天就獲得了2700元的收益,且本金還能取出來,就徹底放下戒備,再次在該平臺上投資電影。但後續的錢全部打了水漂。值得注意的是,邵先生並非唯一一位受騙者。

除了以投資週期制定收益率外,還有騙局以上映電影的票房表現作為分紅標準,如對外聲稱“年息6%加50%的分紅,上映結束後統計票房將分紅打入賬戶,穩賺不賠”等。對此,律師事務所虎表示,這種行為是典型的詐騙手段,除詐騙外,這種行為也擾亂了金融秩序,簡單來講這種行為可以解釋為“開小盤”,“只要涉及這種行為,100%會是騙局”。

將騙局披上理財產品的外衣只是其中的一種方式,還有的騙局則是純粹的“真人扮演”。不法分子在網上認識受害者後,以異性的身份假扮自己事業成功,而方式就是投資電影且收益較高,隨後向受害者推薦電影眾籌項目,取得對方信任並從中騙取金錢。

溯源

在眾多被騙案例中,不少受騙者接觸騙局的方式均來自於網絡信息,且不法分子為了讓自己顯得更加真實,會選擇製作出網站、App等平臺,給受騙者一個較好的第一印象。調查發現,若要做出一個簡單的網站或是App,數千元就可成型,但此類產品較為粗糙很容易被質疑,因此也有不法分子選擇花費數萬元的成本,讓網站或App更加逼真。雖然成本相對較高,但受害者相信後便會往裡投入更多的資金,回本完全不是難事,反而還能騙得更大數額的資金。

在製作網站、App等平臺的同時,不法分子也會對虛假眾籌項目進行規劃。其中,知名導演、演員參與的上映影片是首要選擇,原因則是該類影片知名度較高,能夠吸引人們的視線。與此同時,不法分子還會偽造出與影片出品公司簽訂的相關協議,試圖向受害者證明自己可以對外出售一定的投資比例。等到受害者將錢通過線上打入對方的賬戶,網站或App便無法繼續使用或登錄,受害者再也無法聯繫到對方。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騙局越來越多並不斷被曝光,取得受騙者信任的難度也在增加,為了讓受害者相信自己,不法分子還會拿出自己的殺手鐧,通過簽訂投資合同、安排實地考察影視公司等方式打消他人的顧慮,但這也是整個騙局中的環節之一。

趙先生曾通過網絡信息看到一部上映影片正招徠投資的信息,且收益率較高,這引起趙先生的關注並聯繫了對方,隨後受到對方的邀請來到該公司進行實地考察。通過觀察辦公環境、與工作人員溝通,並得知會簽署投資合同後,趙先生逐步相信項目的真實性,進行了投資。然而,這一切均是一場表演,公司本身並不存在,辦公地點也只是臨時租用,幾個月後便人去樓空,簽署的合同也不具備法律效力。

維權

雖然目前在影視行業有成功通過眾籌上映的電影,但網絡上大多數電影眾籌都是騙局,並且形勢不容樂觀。 

作為大眾要對眾籌有一個正確的認識,無論是電影還是以其他名義發起眾籌,歸根結底眾籌並不能保證投資者100%盈利,既然是投資就一定會有風險。並且從市場分析,目前在電影行業中上映十部電影,其中七八部可能都處於虧損狀態,更不要提能幫大眾盈利了。

一部電影在開拍之前,需要持有《攝製電影許可證》的電影製片單位與所在地市級以上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各類影視文化單位攝製電影片,隨後在拍攝前將電影劇本更改送到廣電總局或相應的實行屬地審查的省級廣電部門備案。導演黃志勇指出,“目前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電子政務平臺的信息發佈中,會按月公佈《全國電影劇本(梗概)備案、立項公示的通知》。任何人都有權通過該渠道查詢一部電影的立項狀態,如果查詢後發現連劇本都沒有進行立項,眾籌更是無從談起”。

這種騙局一般都是拿大項目進行操作,因為不知名的項目則不會有人投錢。所以,如果看到發起眾籌的單位不是以影視公司作為主體,而是以委託方的身份進行,並且背靠一個影視巨頭,那麼一定是個騙局。

現階段真正在做眾籌的電影一般都會通過公眾平臺,比如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發佈消息,然後使用點映活動、挑起公眾話題等手段提高影片的知名度,如果說一部電影沒有經過前期宣傳,甚至都查詢不到營銷信息直接進行眾籌,那麼可信度太低。“如果眾籌停留在宣發層面,以提高電影關注度為目的那麼無可厚非,但是若涉及到資本層面騙局則會擾亂電影市場秩序。”

如果您投資電影被騙,請保留好相關證據,達到以下幾點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1、平臺還在運作,還沒有跑路;

2、有與業務員,老師有聊天記錄;

3、有出入金流水或是轉賬記錄;

4、交易操作在半年以內;

5、虧損金額在5萬元以上;

現在的影視投資市場太複雜,由於監管缺失,很多影視傳播公司都遊走在灰色地帶。但是隻要做不合法的事前,就是違規,就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正常追回!很多客戶在意識到被騙之後會第一時間找平臺理論,其實這樣是非常不好的,只要你起了爭執,平臺肯定會刪除相關記錄,這個時候就很被動了,因為正常的報案是一定需要這些材料,沒有這些資料是不能解決的,更加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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