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表示贊同取消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否為強制繳納?

“我覺得(住房公積金)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你像我們公司根本不需要,因為我們每個員工都發一套房,哪裡還要你給他公積金啊,大家都要往這個方向去努力哦。”近日,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明確表示,支持消住房公積金。並且,她還明確表示, “這次人大會我也會提的,其實公積金我認為可以把它拿掉,徹底把它解放了(取消住房公積金)”。


【董明珠表示贊同取消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否為強制繳納?


當然,董老闆作為知名女強人,也作為某品牌的“代言人”,是可以輕鬆買房的,也可以以這種方式來吸引更多人前往某品牌就業以求分得一套房。


【董明珠表示贊同取消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否為強制繳納?

但是,“取消住房公積金”對於我們其他普通的工薪階層來說,這意味著什麼呢?是否每個企業都要強制繳納?


我作為律師,將從法律方面來分析一下“住房公積金”這件事。


1.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的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正)》


依據該條例第二條可知: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依據該條例第二十條可知: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依據該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可知: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得出結論


“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19修正)》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但是強制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範圍只限於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以及非上述企事業單位的普通員工等,並不強制繳納住房公積金,既可以繳也可以不繳。


【董明珠表示贊同取消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否為強制繳納?


3.律師觀點

首先,對於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繳納公積金的員工來說,繳納住房公積金肯定是一件好事,畢竟現在“買房”是當代人的一件大事,有了住房公積金,可以緩解一部分貸款壓力,絕對是對員工有利的。


其次,對於大部分非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普通公司來說,企業本就並不強制繳納住房公積金。那麼,“取消”住房公積金對這樣一部分人來說也是毫無意義的。


最後,有關“住房公積金”的規定系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該條例為國務院發佈的行政法規。若是要取消公積金制度,則是要廢止該行政法規,這並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須是符合《憲法》規定、符合《立法法》的規定,符合程序要求的。


所以,所謂的“取消住房公積金”,可能只是董老闆“抖機靈”的說法,具體如何,還需繼續關注相關政策。


由衷的希望,每個奮鬥的人都能買得起屬於自己的住房。


關於“住房公積金”,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

歡迎在文章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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