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郵寄須知(工作記錄)

1、郵寄前最後一次核對律師函有無數字、文字信息錯誤或錯別字;2、檢查是否有律所蓋章和律師簽字;3、郵寄單信息填寫完整,寄方(律所、律師、電話、地址、郵編),收件人信息必須與合同或身份證信息完全一致,電話儘量有備用電話,如果是向公司郵寄,收件人欄可填法定代表人,且備用電話最好留公司固定電話;4、除備註律師函外,最好簡要寫明律師函主旨,是解除合同亦或是催收貨款等。以上為個人感想,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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