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內拍下3輛浙A牌照汽車 小夥後悔了:能7天無理由退貨嗎?

杭+新聞訊 “喂,桐廬法院嗎?我是李凱(化名),我之前從淘寶網上拍了3輛你們法院的法拍車,浙A****1和浙A****6這兩輛我不要了,我跟你們說一下。”電話那頭,小夥李凱提了個“任性”要求。

4月9日和10日兩天內,桐廬法院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上“上架”了牌號為浙A****1、浙A****6和浙A****3的法拍車輛。經過幾輪競價,“拍客”小李分別以最高競價3.02萬元、2.25萬元、2.59萬元競得上述3輛小汽車。

競買成功後一週,4月17日,小李給法院打來文章開頭的這通電話,明確表示對其中兩輛車悔拍。

桐廬法院認為,競買人小李在競拍成功之後又故意悔拍,導致兩輛法拍車流拍,其行為嚴重擾亂法院正常司法拍賣程序進行,因此對小李繳納的兩車的保證金予以沒收,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對小李罰款人民幣1萬元。

小李意識到了其行為的錯誤,表示認罰,並當場繳納了罰款。

而當法官詢問小李為何2天拍下3輛車又隨意悔拍時,小李說,參與司法拍賣前未仔細閱讀法院發佈的拍賣須知和拍賣公告,也不清楚當前杭州市關於機動車增量指標的相關政策,甚至還認為司法拍賣設在淘寶網,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

法官提醒:報名參與司法拍賣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競買公告、競買須知等內容,掌握司法拍賣的基本常識。競買者的悔拍行為,不僅直接損害了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嚴重影響了法院的司法權威,消耗了司法資源,屬於擾亂法院司法工作秩序的行為。

廣大競買者要清楚,司法拍賣並非“娛樂”,在競拍前要結合自身情況認真考慮是否競拍,及時與承辦人聯繫瞭解拍賣相關事項,切不可隨意悔拍。一旦悔拍,競拍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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