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出租協議(外地旅行租車的朋友可以參考使用)

車輛出租協議(外地旅行租車的朋友可以參考使用)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租車輛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如下:

第一條 租賃內容及期限

1.1租用車型與車牌:

1.2租用線路:

1.3租用期限:

1.4到達目的地時間:甲方保證車輛在 年 月日 時之前到達目的地,保證不耽誤乙方全部行程安排,但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二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2.1租金¥ 元/輛,共計¥ 元,大寫 元整。

2.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交納 元作為定金,餘款在完成此行任務後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賬戶為:

賬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2.3上述費用包含租用車輛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輛使用費、司機勞務費、油費、停車費、高速路橋費、司機食宿費、稅費等等,乙方無需再向甲方支付除上述費用外其他任何費用。

2.4如需延長包車,費用另行協商。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提供符合運營手續的車輛並保證車內各種設施齊全有效,車輛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2配置駕駛經驗豐富的司機且保證在執行業務中提供準時、安全、優質的服務。

3.3甲方保證提供的車輛已定期進行消毒、檢測與維護。

3.4甲方已為車輛辦理了交強險、三責險及座位險等保險,並如實告知乙方車輛全部信息。

3.5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將乙方人員安全送至目的地,在行車中因交通或機械事故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6如果在途中車輛發生意外事件或事故,甲方應當及時給乙方另行安排合格車輛,以免耽誤乙方行程,否則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4.1保證租用車輛業務用途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4.2負責組織乘車人員準時準點按照上述時間用車並清點人數。

4.3保證乘車人員愛護車內各種設施。

4.4配合司機在符合道路安全及交通法要求的前提下安全行車及上下乘客。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車輛與司機的,或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將乙方人員安全送至指定目的地的,甲方應當承擔租車費用的30%的違約金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5.2因交通管制或惡劣天氣等原因造成誤時,甲乙雙方應給予充分諒解,且互不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3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 1、 駕駛員身份證複印件; 2、 車輛保險單複印件; 3、 車輛行駛證複印件。

甲 方: 乙 方: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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