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是啥?得了職業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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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7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宣傳主題是“健康中國,職業健康同行”。

職業病是啥?得了職業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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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法定)職業病?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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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定職業病有哪些?

我國法定職業病主要有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10大類,132種。具體可詳見《職業病分類和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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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懷疑得了職業病怎麼辦?

勞動者如果懷疑自己得了職業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申請職業病診斷。

職業病是啥?得了職業病怎麼辦?

職業病診斷時會綜合以下因素:病人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結果等。

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提供上述資料;勞動者和有關機構也應當提供與職業病診斷、鑑定有關的資料。

職業病診斷、鑑定過程中,用人單位不提供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的,診斷、鑑定機構應當結合勞動者的臨床表現、輔助檢查結果和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並參考勞動者的自述、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日常監督檢查信息等,作出職業病診斷、鑑定結論。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有異議,或者因勞動者的用人單位解散、破產,無用人單位提供上述資料的,診斷、鑑定機構應當提請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職業病是啥?得了職業病怎麼辦?

(來源:職業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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