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是犯罪行為。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等訴訟參與人洩露不應公開的信息,是犯罪行為。 ​​​披露、報道上述信息也是犯罪。 ​​​

洩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是犯罪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