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車滯留海南超120天會被罰嗎?

受疫情影響,一些外地車輛滯留海南,車主們擔心超過120天會被處罰。對此,海南省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回應,外地車進入海南後,通行天數以佔用道路行駛天數計算,由於疫情期間車輛上路次數普遍較少,而120天是每一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可通行天數,因此不必擔心超期被罰的問題。

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按規定,外地號牌小客車進入海南行政區域道路行駛,每一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可通行天數累計不超過120天。外地車進入海南後,通行天數以佔用道路行駛天數計算。不佔用道路行駛時不計入當年通行天數。

全省行政區域道路範圍內,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內按天計算通行天數,每天通行的次數不限。停放時間不計算在通行天數內,年度通行總天數使用完畢後,不強制車輛出島。

“是否會延長外地車輛在海南的行駛天數?”車主們紛紛提出疑問。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海南並未延長外地車輛在島行駛的天數。不過,海南對已經在海南省使用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外地號牌小客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內不受120天限期通行限制。在瓊註冊企業、駐瓊機構以及在瓊居住的個人所持有的外地號牌小客車(非營運性質)可辦理過渡期備案。備案時間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海南省外地號牌小客車通行管理服務平臺於2020年1月1日啟用,同時開始過渡期備案工作。此外,過渡期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無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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