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豪宅稅取消了?為什麼深圳豪宅稅取消了

深圳豪宅稅取消了京滬跟進嗎?

深圳近日調整“豪宅稅”的舉措一度攪動波瀾不驚的樓市,這是調控鬆動,還是落實一城一策細化調控?此舉將利好剛需還是暗助樓市投機?其他一線城市是否跟進?

雖然業界曾預測熱點城市有望近期跟進,不過,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回應網友提問時表示,目前北京還沒有具體修改普通住宅標準的時間。

11月19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發佈關於延長部分規範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表示於2014年11月20日生效並即將到期的上海普通住房標準將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24年11月18日。

普宅被豪宅化

深圳市地稅局發佈消息稱,從2019年11月11日起,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為普通住宅,滿兩年交易可免徵增值稅。

但官方也表示,這並非對房地產調控進行鬆綁。深圳市住建局稱,本次調整主要是取消了之前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這是在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下,落實國家減稅降費精神,充分考慮普通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費而採取的一項舉措。

對於深圳的做法,業界的評價也較為正面。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深圳出臺了普通住宅稅費政策的新內容,進一步體現了稅費政策和房產政策之間的互動關係,尤其是基於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對稅費政策進行調整,比較務實,也有助於降低相關房產的交易成本。

調整普通住宅認定標準為何能減稅?這為何又與業界所稱的“豪宅稅”相關聯?這要從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區別談起。

從稅費角度來看,在多數城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在二手交易過程中的主要差別在於契稅和增值稅(此前為營業稅)。

如按深圳此前規定,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而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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