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從業!天津4個門診部被罰

為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衛生健康領域違法行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自我市啟動一級響應以來,市、區兩級衛生監督機構依法行政,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處方管理辦法》等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持續開展疫情防控期間衛生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衛生健康領域違法行為,查處一批相關違法案件。為警示震懾違法行為,提示提醒廣大市民,現將近期我市立案查處的醫療衛生案件信息通報如下:

1.河北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對天津河北聖恩門診部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張某萍、趙某從事處方調劑工作的行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處方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依據《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2.河東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對天津河東華康門診部(李某)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韓某慧從事處方調劑工作的行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處方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依據《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3.津南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對天津津南向陽門診部(唐某利)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柏某良從事處方調劑工作、使用執業醫師吳某清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處方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4.河北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所對天津河北清晨聯盟中醫門診部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使用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佘某玲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醫療按摩)的違法行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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