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大連: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寧波和大連兩個計劃單列市,一南一北,都起草了國土空間規劃條例。


本號2019年11月30日推送的一篇文章,即《國土空間規劃法有望於明年出臺?》,提到寧波市司法局於2019年10月16日,對《寧波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並公開稿件及起草說明書。


寧波由此成為我國首個對本級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公開徵求意見的城市。


2019年12月31日,《寧波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草案)》再次公開徵求意見。


也是在2019年12月份,大連市司法局於12月5日在官網發佈《大連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草案)》及其起草說明書,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大連由此成為我國第二個對本級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公開徵求意見的城市。


與寧波相似,大連立法也是源於住建部提出擬在2019年對規劃法進行系統修改的立法計劃,因而該市擬修訂2009年8月1日施行的《大連市城鄉規劃條例》。


同樣與寧波相似,因國家機構改革及規劃體制改革,大連市也將城鄉規劃條例更名為國土空間規劃條例。


對於這一信息,本號2020年3月19日推送的《國土空間規劃立法遇到了問題》一文,因當時未注意到大連市這一立法動態,因而並未提及。在此更正。



中央18號文,即《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在第十一條“強化規劃權威”中提出,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


對於這一條文,本號2019年11月28日推文《山東首提國土空間規劃領導決策終身問責》,提到山東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通知》,明確山東省將實行國土空間規劃領導決策終生問責制。


大連方面,《大連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草案)》,在第五十五條“責任追究“條目中提出,該市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這個條目明確說,對各級政府、政府部門和其他責任主體在實施國土空間規劃過程中違法行為,追究機構和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寧波方面,並未在條例中明確提出建立責任追求制度。


不過,大連和寧波兩市的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均在最後一個條目中提出,國土空間規劃條例施行之日,則本市城鄉規劃條例同時廢止。


此外,大連國土空間規劃條例還提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檢查制度。



大連市自然資源局在條例起草說明中提到,自然資源部支持該市國土空間規劃立法工作,對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了初步修改意見。條例起草時雖然缺少上位法的直接依據,但是條例與相關法律和國家文件基本保持一致。


大連市自然資源局認為,該局起草的《大連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草案)》,將為國家國土空間規劃立法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試驗樣本。


作為國內率先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立法工作的城市,寧波也想制定一部走在全國前列、具有標杆意義的地方性法規。


該局還透露,一些地方正在抓緊國土空間規劃條例立法工作,除了前述的寧波市,還有湖南省。難怪,此前有疑似《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流傳網上。


2020年以來,廣東、雲南、浙江等省份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也在各自印發的2020年國土空間規劃工作要點中,提到要起草本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


至於國家層面,本號《國土空間規劃立法遇到了問題》一文提到過,寧波市人大在審議《寧波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草案)》報告中提及,在《國土空間規劃法》草案起草過程中,遇到了以下問題:一是對主要概念界定思想還不夠統一。二是對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的實踐積累不夠。


當然,2020年作為國土空間規劃攻堅年,國家和地方層面的立法工作將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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