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塌下來,個高的頂著。

大boss今天上班了,我心裡一陣輕鬆,總算有主心骨了。

他不在這些天,我和另外一位老兄搭檔,拿主意。

當主心骨其實很不輕鬆,什麼事都得操心——凡事都得想到前面,往往安排一遍,還得檢查一遍,一旦有個漏洞,得趕緊安排人手補臺。

真有個突發事件,你就是現場定奪的人,處置失當,責任就是你的。

操心不怕,這麼多年習慣了,無論在哪個崗位,我都算操心最多的那一撥,凡事願意想的細一點,周密一點。

真正帶來壓力的,是責任。

你就是“句號”!

什麼事到你為止,你就得拿主意、做決策,你沒得推,也沒得請示。

其實,領導來了,該操的心少不了多少,但是,有得推了,也有得請示了。

心裡的壓力就小多了。

組織無論大小,這種情況大同小異。

說到組織,就聯想到我們的工資。

絕大多數人,是靠工資生活,工資有高有低,決定工資高低的,大概有三個因素。

排在第一位的,是職責。

為什麼職務越高,工資越高,因為他肩膀上擔的責任重。

一個基層員工出了差錯,多數情況下,只能影響某一個環節,損失是局部的。

一個領導做了錯誤決策,往往影響的是整個團隊,損失是全局的。

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領導的工資都高,多出來的那一部分,對應的是那份責任。

排在第二位的,是不可替代性。

不可替代性,是指你在一個團隊裡,具有相對不可替代的地位。

絕對的不可替代是不存在的,地球離了誰都能轉。但是,換人也是需要成本的,既有經濟成本,也有情感成本,還有輿論成本,所以,一個人,在團隊裡,才可能擁有相對不可替代性。

不可替代,有的時候,是因為你的業務能力;有的時候,是因為你給團隊帶來的資源。

以前,銀行有政策,臨時工能拉來幾千萬存款,就可以轉為正式員工。

加盟一個律所,光桿司令進去,只能是個員工,帶著客戶進去,你就是合夥人。

還有,幾乎每個團隊裡,都有個業務大拿,什麼疑難雜症,到他手裡,都是小菜一碟,這種人,在團隊裡,也具有不可替代性。

凡此種種吧,無法一一列舉。

總之,當你在一個團隊裡,擁有了不可替代的地位,你的報酬不會低。

排在第三位的,是工作量。

也就是辛苦程度。

馬克思說,按勞分配,乾的越多,掙的越多。

但是,單純出賣勞動力,是在報酬體系裡,排在最後的權重。

因為這種人,在社會上一抓一大把,從而形成純粹的買方市場,把價格壓得很低。

很遺憾,雖然有些殘酷,但這是上千年來的事實——賣力氣不值錢!

如果你在一個團隊裡,沒有擔當一份責任,也沒有拿得出手的技術或者資源,單純賣力氣,那麼你就是可有可無的。

一個可有可無的人,不會拿到高薪。

真的很殘酷,我也不願意捅破,但這就是現實!

又聯想到教育,我們為什麼要學習:一是有機會從事一些門檻高的職業,從而有能力去選擇;二是能夠在團隊裡,獲得業務上的不可替代性。

說到底,不過是想多掙點錢,過更體面的生活。

但是,掙錢也是分層級的,你得掂量掂量,你在哪一層。

我擦,我覺得,我又該捱罵了。

我說的,好像不符合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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