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交警在碼頭李鎮執勤時,發現一輛輕型貨車車身殘舊、冒著黑煙且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車上的農具裝得又高又長,還坐著人,連固定設施都沒有。
民警立即上前對其攔停檢查,詢問中駕駛人顧左右而言他,一會稱有駕駛證,一會又稱沒有,最後在民警的再三追問下,駕駛人才告訴民警自己並沒有駕駛證,此時民警發現該車前擋風玻璃粘貼的是幾年前保險標識,疑似為報廢車輛。
後經公安網信息查詢得:駕駛人康某某,邢臺市寧晉縣人,無任何駕駛資格,通過對車輛車架號查詢,顯示該車已達到報廢標準。在證據面前,康某某稱:自己當時買二手車的時候就是這樣的,為了拉點東西還方便,沒考慮那麼多就一直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