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第三碎)

現在來看看,標題裡的幾個概念怎麼定義。

系統,就是多個事物和合的總體,偏向內容:一個個單體組成了群體、總體,而其中一個單體是主要的即核心,其它的個體是次要的,但都不可缺;沒有主要的,這個群體、總體會散掉,也就不存在了,而沒有次要的,也就不是群體、總體了。可以聯想太陽系、自然、社會等等。

整體,即是單個事物或系統的全體,偏向形式:像機器、生命體,一個個零件(系統在整體裡也是零件)構成了全體,而其中一個零件是主要的即核心,其它的零件是次要的,然皆不可少;沒有主要的,這個全體就不動了、靜了、死了,沒有次要的,這個全體即使可以動(除了核心,還有關鍵,關鍵缺失也不會動),也是不正常的,而且毛病、問題越積越多、越來越大,終會轉靜、死去。可聯想“國家”、“機構”、“公司”等等。

關鍵詞上,注意“群體”、“總體”與“全體”、“單體”即“個體”與“零件”、“關鍵”等。

感覺還是不能嚴格區分?沒錯,整體可以作為個體、單體去組成群體、總體,而群體、總體也可以作為零件去構成整體。

系統是偏內容、偏時間、偏理性的概念,而整體是偏形式、偏空間、偏感性的概念。打個比方,我們可以說看見了“整體”,卻不能說看見了“系統”。

接下來,輪到“事物”了。

事物,是時空、陰陽物質的和合體,是外象、內相、本原“三合一”式地組構而成的即要麼同時存在、要麼同時消亡--因此人既可以系統地剖析它,也可以整體地觀察它。

事物(第三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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