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一干部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批准,津南区纪委监委对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原调研员齐学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齐学武理想信念丧失,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造成恶劣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骗取拆迁款,涉嫌受贿犯罪和贪污犯罪。

齐学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齐学武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津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齐学武开除党籍处分;由津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齐学武简历

齐学武,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2.10-1987.01 辽宁某部队战士;

1987.01-1987.04 待业;

1987.04-1989.05 天津市南郊区统计局见习;

1989.05-1990.09 天津市南郊区统计局办事员;

1990.09-1992.09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系进修班脱产学习;

1992.09-1995.07 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局科员;

1995.07-1997.11 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局农业科副科长;

1997.11-2001.07 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局农业科科长;

2001.07-2002.08 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2002.08-2002.09 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2002.09-2009.01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政府副镇长(其间:2004.08-2006.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本科班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09.01-2011.06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1.06-2012.12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党委副书记;

2012.12-2013.01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党委副书记;

2013.01-2015.12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5.12-2018.07 天津市津南区商务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8.07-2018.12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调研员;

2018.12-2019.11 天津市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调研员;

2019年11月 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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