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廣州開發區城市更新局發佈《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舊村改造項目村民住宅測量分類工作指引》 (以下簡稱《指引》),為黃埔城市更新房屋數據摸查提供了清晰且貼切屬地建築情況的操作指引。
根據《指引》,房屋數據由第三方機構負責核查,一個項目共有三次核查機會,首次按30%比例抽查核查、第二次按50%抽查核查、第三次按100%比例全核查;三次核查仍不合格的,負責該項目現狀房屋測量的測量單位不得再參與黃埔區城市更新項目的現狀房屋測量工作。
對於2009年12月31日前村民住宅房屋建成或建設時間以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地形圖成果、2009年影像圖或2009年前的具備合法來源的地形圖和影像圖進行判別。
一、合法權屬證書類型
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地產權證、房地產權共有(用)證、房屋不動產權證、宅基地使用權證等。
二、建房批准文件類型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村鎮建房許可證、區政府實施村民建房登記管理的證明、經鎮(街)批准使用宅基地的證明等。
三、合法住宅建築物類型
1、已核發合法權屬證書及建房批准文件的住宅建築物;
2、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設的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批准建設的住宅建築物,且合法權屬證書及建房批准文件須查冊確認或登記管理部門出具意見確認。
四、住宅建築物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獨立建築物基底面積不小於8平方米,其中內切長方形的短邊≥2米;建築層高≥2.2米;
2、建築結構為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
3、作為客廳、居室、廚房和衛生間使用。
五、宗地認定方式
(一)有合法證明
依據建房批准文件、合法權屬證書(既有合法權屬證書又有建房批准文件的,以合法權屬證書為準);
(二)無合法證明
1、政府職能部門能提供地籍宗地圖的,可按地籍宗地圖範圍紅線確定宗地;
2、政府職能部門未能提供地籍宗地圖的,以房屋(庭院)圍牆構成的封閉線作為宗地界線確定宗地。
六、合法“棟數”鑑定方式如下:
1、單宗地上只有一個獨立合法住宅建築物,可按一棟計算。
2、單宗地上建有多個獨立合法住宅建築物,並未能提供多戶合作建設的證明材料的,按一棟計算。
3、單宗地上由多戶村民合作建設的合法住宅建築物,其涉及的戶沒有其它現狀住宅建築物,且每戶有獨立門牌或每戶基底面積≥60㎡的,可按照能提供證明的戶數計算棟數。
4、單宗地上2009年前已建成的合法現狀建築物但現狀已倒塌的,可計為一棟。
5、因建設規劃道路、河流等有關原因將一宗地分割為多宗地的,分割後的地上合法住宅建築物應視為一宗地上的建築物,其棟數的核算辦法,參照單宗地核算棟數的辦法核算。
七、合法住宅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
1、已辦理合法權屬證書或具有建房批准文件的住宅,按證載(批准)層數對應現狀實測相應層數以下的建築面積或現狀實測3.5層以下建築面積作為合法建築面積,但合法建築面積不能超過其現狀實測建築面積。
2、無合法權屬證書、建房批准文件,但在2009年12月31日前已動工建設的經村集體經濟組織批准建設的住宅,現狀3.5層以下且建築面積不超過280㎡的建築面積計為合法建築面積。
如果您覺得這個新聞資訊還不錯,可以分享到朋友圈或者分享給您的朋友,傳遞正能量,做一個有愛心的人、我選擇了轉發,